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职业资格考试可有不可滥

2014-10-09 09:11:38 张传发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通知,曾被总理李克强称为“莫名其妙”的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考试从2014年起取消,而退费工作已经启动,将在本月底前完成。同时,还暂停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企业法律顾问按原规定在9月进行的资格考试。(10月8日《北京青年报》)

职业资格考试,诸如医疗、教育、司法等项目,涉及大众民生,适当地、少量地保留下来,也未尝不可。现在的问题是,这类的职业资格考试过多。到2013年年底,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有1130多项,这“多”的背后是“滥”。

更糟糕的是,职业资格考试一“滥”便难以监管,也就难免泥沙俱下而鱼龙混杂,也难免有人“弄虚作假”;这其间,最典型的是“考培不分”,考试的组织者,往往也是培训方,受训者不得不交“培训费”,包括“资料费”,无形之中也增加了劳动者的就业成本。职业资格考试可有不可滥,其大方向应该是——“少而精”。这种“少而精”,具体说来,一者,职业资格的许可与认定项目,不妨网上公开讨论,以求“兼听则明”;二者,非保留不可的考试项目,从出卷到监考再到阅卷,都应像高考那样“壁垒森严”,以防“弄虚作假”,以防“假冒伪劣”。 (张传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