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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雇子女养老是给孝心“掺沙子”

2014-10-14 14:57:09 毕晓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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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主办的2014年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上获悉,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月工资。(10月13日《现代快报》)

南京市有关方面出台给赡养老人的子女“发工资”的政策,积极意义自我待言,其出发点也是好的,但能否得到预期的结果令人担心。子女赡养和照顾卧病在床的老人,是基于法律的义务和感情因素,而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在赡养问题上一谈“钱”原本就伤感情。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那些病床上的老人,在得知自己的儿子女儿是拿了“工资”才来照顾自己的话,不仅不会因此高兴和欣慰反而是一种“心堵”。他们会想,原来自己的子女对自己没有什么感情,照顾自己是奔着钱来的。这样一来,一份“孝心工资”将会变成伤害孝心和亲情的“炸弹”,给孝心掺了“沙子”,给老人和子女之间埋下的可能是隔阂和猜忌。

一些心胸大度的老人,知道子女为此拿着“工资”或者能看得开,一些情感更细腻和更敏感的老人,绝对心里不会好受。这样的“孝心工资”,不会起到多少正面意义,更何况一个月300元的“工资”,与改善老人生活条件和就医能力没有任何价值。

这份看起来属于“好心”的“孝心工资”,对生活困难的子女而言也是一种煎熬。不拿吧,确实因为照顾老人严重影响到生产生活,一些低收入者就靠须臾不可离的“摆摊设点”度日,收了摊点才能照顾老人,一个月300元的政府提供的“孝心工资”可能变成最基本生活保障,不得不拿。但拿了这份“工资”吧,心理上却可能解不开疙瘩,赡养和照顾老人本身是自己的义务,现在却事实上“拿着工资”才照顾老人,无形中给人以“见钱眼开”和“图钱”才“孝顺”的感觉。给一些子女落下了“不孝”的口实,无形中也会挫伤一些子女的孝心和积极性。

家庭生活和亲情关系本身就敏感和复杂,一旦行政力量介入的不当,反而会产生更多的不利影响。一份政府提供的“孝心工资”,还有可能引发众多子女的赡养纠纷,成为子女们赡养纠纷的源头,给原本平静的照顾和赡养老人行为添乱。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行为不应该介入和参与养老行为,政府应该将主要精力和财力用在社会养老机构的培育上,更多的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家庭这一最常见的养老模式,主要还是应该以道德和亲情进行自我调整,而不是“工资”或“奖金”鼓励。概因为,赡养和照顾老人本身就是法律和道德规定的义务,“有没有钱”子女都必须妥善照顾老人,而且无论穷富,子女都应该尽这份义务。政府耗费财力和精力去鼓励这一实属于“私人领地”的赡养行为,就有“画蛇添足”之嫌。

那么,政府提供的“孝心工资”或“赡养工资”应该给谁?在笔者看来,直接给付社会上的爱心组织和公益性养老机构,或者直接按照标准和时间补助给义工和志愿者,效果会更好,也会避免老人和子女亲情之间出现不良问题。同时,南京市还在推广的“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医保报销失能老人护理费”等政策,对赡养老人才是最实实在在的政策帮扶。至于给子女发放“孝心工资”一事,还是持审慎态度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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