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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访俄与我国的“务实外交”

2014-10-15 09:02:42 卜永光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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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至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俄罗斯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访问。此访最引人注目的成果是两国在经贸合作中的进展。在13日举行的中俄第十九次总理定期会晤后,双方即签署了1500亿人民币的货币互换以及天然气供应、高速铁路、核能、旅游等38项合作协议。

西方媒体对此访的评论大致可以一言以蔽之:鹬蚌相争,中国得利。在他们看来,由于乌克兰局势引发的地缘政治冲突,欧美集体对俄实施严厉的制裁,而中国则利用这个机会扩大了对俄贸易,成为“闷声发大财”的最大赢家。相关评论中隐藏着“酸葡萄”、提防、忧虑等复杂心态,但却不便也难以做过多的公开指责。对任何国家而言,在不损害他国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外交维护并获取国家利益,都会被国际社会的多数成员视作正当行为,而通过开展经贸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也是一种符合时代潮流的世界趋势。

毫无疑问,中俄当前扩大经贸合作是在西方制裁俄罗斯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但与其从中美俄三角博弈、东西方对抗等角度对此加以过度阐释,毋宁将之看作是中国奉行“务实外交”的一个典型案例。

二战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随着各国相互依赖的加深和交往的日益频繁,“外交”这个原本内涵较为固定和单一的词汇被贴上了诸多新标签,“意识形态外交”、“务实外交”、“元首外交”、“经济外交”、“多边外交”等说法不断涌现。以上几种说法中,后三种更多是外交的形式或手段,相互之间并不矛盾,但“意识形态外交”和“务实外交”都更多是对一国外交总体风格的描述,且两者之间有时会发生矛盾。

“意识形态外交”并不必然同国家利益相矛盾,因为意识形态也是国家利益组成部分之一,比如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意识形态本身之于新生政权巩固和国家安全即具有特殊重要性。然而,当意识形态被过度放大,甚至于由此影响到国家对其自身利益的判断时,奉行“意识形态外交”就可能损害到本国的利益。在新中国外交史上,中苏关系的变迁堪称“意识形态外交”的典型案例。意识形态并非中苏交恶的唯一因素,但却无疑在其中发挥了重要影响,邓小平在回顾历史时就曾谈到当年两国“都讲了许多空话”。在尼克松访华之前,意识形态曾是我国划分敌友的重要标准,而此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对我国外交的影响开始淡化。不过,无论对于我国还是对于西方国家,意识形态都不可能完全退出外交领域,区别只在于不同时期在一国对外政策中体现的多寡强弱。比如当前西方国家普遍倡导的“价值观外交”,本质上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外交。

与意识形态外交相对应的“务实外交”,强调在遵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维护和拓展本国利益,“经济外交”则往往是其主要手段。进入新世纪,“务实外交”在我国对外交往中得到前所未有的体现。近年来中非之间通过加强经济联系提升外交关系,即是其中的突出案例。

当然,无论是开展对非务实外交被一些人污蔑为“新殖民主义”,还是当前扩大对俄经贸往来遭遇西方世界的猜忌,都表明“务实外交”的开展,在国际社会中并非没有阻力。

那么,怎么应对这种阻力?首先当然是不能为外部的各种杂音动摇,要有“八风吹不动”的定力。此外,一则佛家的小段子或许能提供一些启示:去过寺庙的人都知道,进庙门首先是笑脸迎客的弥勒佛,而其背面则是黑口黑脸的韦陀。据说最初他们并不同庙,而是各有殿堂。弥勒佛与人为善,香客众多,却由于过于迁就而管理不善;韦陀疾恶如仇、锱铢必究,却因太过严肃而香火不旺。佛祖发现问题后,就让他们同处一庙,弥勒佛居于正堂笑迎八方客,而韦陀则在背后坚持原则、纠正偏差。于是寺庙大旺。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外交既需要韦陀也需要弥勒佛。需要韦陀,就是要在国际事务中坚持“按照是非曲直本身决定自己的立场”、“任何情况下决不牺牲国家核心利益”等原则;而“务实外交”则是中国外交中的“弥勒佛”,它应成为我国对外广交朋友、拓展利益的主要依托。

具体到中俄关系,一方面两国加强经贸合作的“务实外交”需要排除外部非议的干扰,且在战略上应做到习主席最近所说的“中俄要相互借力给力”。但同时,我国发展对俄关系应有自身立场,不能因而走到西方的对立面。在乌克兰等是非难断的复杂国际问题上,应慎重表态,甚至必要时可以暂时采取模糊战略。

卜永光(浙江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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