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共有老旧住宅小区约800个,大部分在岛内,思明区约660个,湖里区约70个。 相比有着靓丽外观、现代内饰,有着高绿化率、优雅环境的新小区,老旧小区可以说确实显得有些“人老珠黄、年老色衰”。不过,假如因此便认为老旧小区业已过时,不宜人居,甚至视老旧小区为城市形象的短板,准备随时启动拆迁以拔除这些眼中钉的话,显然并不恰当。 事实上,很多被列外“老旧”行列的小区,真要论起年龄来,其实并不老。以厦门为例,老旧住宅小区是指2001年以前建成的,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较差、亟须改建的单位和住宅、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小区2001年前建成的小区,至今也不过十多年,即便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小区也不过才建成三四十年。对于建筑而言,这样年龄,其实完全还处在“青春期”,之所以本该容光焕发的“青春期”便显出“老态”,除了一些确实存在质量建筑质量问题和规划缺陷的小区外,显然另有原因。 不难看出,正好比“人靠衣衫马靠鞍”,假如一个人整日不洗澡,对个人形象不修边幅的话,必然会衣衫不整、胡子邋遢,自然也就难免给人以“未老先衰”的感觉,同样的道理其实也适用于小区。假如今日看来无限风光的新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小区卫生不打理,安全隐患不整改,物业问题不修复的话,用不了几年的风吹日晒,恐怕“风流”也将“雨打风吹去”,更同样难免“未老先衰”、“人未老,珠先黄”的尴尬。 可见,“老旧小区”的问题其实并不在于有什么无法求解的本质问题,恰恰相反,不少老旧小区的建筑质量其实并不逊于如今的花园小区,二者的差别恐怕更多在于前者疏于打理的弱势,恰恰是后者的强项罢了。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老旧小区最缺的是及时的物业管理,最缺的是对物业问题的及时修复,以致积劳成疾。那么,有针对性的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及时补上过去的缺课,让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达到甚至赶超新小区的水准,显然才更加务实和药对其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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