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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工资过快有害”之争中的谬误

2014-10-21 07:01:07 徐立凡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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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缺乏完整的可操作技术模型的前提下,简单通过常识和案例得出“工资过快上涨伤害经济”的结论,显得既无多少建设性,又缺少对于现实的观照感。】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近日表示:工资上涨现象是好事,它能改善收入分配,但是过快上涨意味着有过多的企业会变得困难。我们看到一部分承受不起高成本的企业已经垮掉了。工资过快上涨,的确会伤害我们的经济,有点承受不起。因此,我们并不需要工资无限制上涨。

这一席话在网上激发了许多网友的参与感,斥责反驳成了一边倒的声音。这场争议指向的不仅是“工资过快上涨”的认识问题,还折射出网络形态中信息制造和传播的不对称性和耗散性,这让一个本可成为严肃讨论的话题变得滑稽和充满谬误。

从工资上涨过快的利弊角度看,蔡昉的观点并非无据。工资涨幅并非没有限定,常识是,受到劳动生产率的制约。假如工资涨幅快过生产率涨幅,那么将导致成本提升并推动物价普遍上涨,从而吞没工资上涨所带来的全民福利。即使是合理的工资上涨,也可能导致企业成本增加。近年来由于国内人工成本增加,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转移到境外工资水平更低的地方,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工资上涨对于整体经济的影响。

但是,“工资上涨过快”的标准是什么?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应当依据什么指标衡量,上涨过快或过慢,并无一定之规。不同行业的劳动生产率或许是一个衡量标准,但如何将差异性极大并总是在变动中的劳动生产率设定为工资增长的参照系数,谁有权决定企业的工资水平而不危及企业——特别是非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这一系列问题仍然待解。在缺乏完整的可操作技术模型的前提下,简单通过常识和案例得出“工资过快上涨伤害经济”的结论,显得既无多少建设性,又缺少对于现实的观照感。

而现实中情况是,一方面,不乏工资增幅低于财政增幅、低于GDP增幅的实例,在CPI涨幅较快的年份,工资增幅低于CPI增幅还导致普通职工收入缩水;另一方面,由于劳动就业市场通常是典型的卖方市场,因此工方相对于资方总是处于弱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平衡性制度在实践中并未得到有效贯彻。这进一步限制了普通职工工资的合理上涨。合理上涨都困难,何来上涨过快?就此而言,多数网友的驳斥是出于切身感受。

当然,学者习惯于从宏观层面的整体利益考虑问题,而多数网友总是基于自身利益,这扩大了双方的认知差异性。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差异不可弥合。表面上说的都是工资问题,但实际上不在一个范畴。

此外,人们总是习惯于在自己能够认知的范围内截取和评价信息,这会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和耗散。而信息制造和传播的任何不慎都会让这种耗散加速。比如,人们会注意到“工资过快上涨伤害经济”,但忽视蔡昉所说的“通过稳定农民工就业,提高劳动参与率、继续实现资源重新配置而获得全要素生产率”的解决办法。

这对于话语制造者和信息传播平台的各方来说都是一次提醒。学者、特别是官方学者,需要考虑其身份背景可能引发的对政策的误读,而信息传播者和参与者需要平衡完整传播信息,才能作出更客观的评价。

“工资过快上涨伤害经济”之争中不乏谬误,这反映出信息时代展开讨论的难度。如何降低难度,让理性讨论成为一种习惯,不仅对这件事,对其他公共话题都有启示意义。

本报特约评论员 徐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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