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秋裤楼”到“马桶盖”,近年来,奇怪的建筑不断在各地涌现。一些贪大、媚洋、求怪的建筑,看似是各个城市的“建筑地标”,实则是权力之手干预设计的“权势地标”。中国工程院院士程泰宁表示,这样的建筑,已经被异化成为一个满足功利需要的超尺度装置艺术,成为“欲望指南针”和“虚荣标志”。领导成了总规划师,设计师沦为画图工具。(10月20日,新华网) 《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如果说奇怪建筑涌现是贪大、媚洋、求怪的话,领导自封总规划师,真正的规划设计师沦为按领导意图画图的工具,城市规划如此“外行“外行指导内行”,更是戳到了规划短视之痛。 应该说,依领导个人喜好,随意干预城乡规划的现象,不是一地独有的现象。由于政绩评价体系不完善,领导变更频繁,有人认为前任领导制定的规划方案,不能显示自身政绩。好大喜功,按自己的意图随意更改城乡规划者不在少数。城乡规划俨然陷入了“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怪圈。既浪费社会资源、劳民伤财,挤占民生投入;也打乱了城乡总体规划部署,导致城乡规划缺乏连续性、前瞻性,影响城市整体美观;滋生了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与烂尾工程。 2013年,济南欲在日军侵华遗址“万人坑”上建商业楼盘,被舆论批评后才叫停;近日,广州市耗资8亿元建成的陈家祠广场,仅使用4年即因为城市建设需要“推倒重来”;重庆奉节县华字塔和万州区三峡明珠塔两座烂尾塔倒掉了,就是规划短视病的几个现实缩影。虽然舆论对城乡规划朝令夕改,领导随意干预规划的问题诟病不断。但是由于政绩评价体制不完善,制度设计失灵,导致法不责众,领导违规成本太低。领导自封总规划师,按照个人喜好与政绩观规划城乡建设的怪现象一直没有根本改变。 规划师批评某些领导自封“规划之神”,固然有提醒、警示作用。但是与领导的利益、政绩冲动相比,一个两个“规划之神”落马与规划师的批评改变不了领导随意干预规划的现实生态。当然,对照《城乡规划法》,各级人大加强规划执法监督检查,查处城市规划违法行为,也是打破“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潜规则的一条路径。但是由于各种权力利益关系盘根错节,监督力度难免有所削弱,而且人大也很难对同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说“不”。 在我看来,城乡规划要走出奇异建筑风行、领导自封总规划师的怪圈,主要有这样几项工作要做。一是完善政绩评价机制,丰富政绩评价内涵。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保持对官员政绩考核的连续性与长效性,增加官员违规成本,约束官员非理性政绩冲动,修正官员随意更改规划、乱造奇异建筑的短视政绩观。 二是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通过问责让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科学论证的决策出不了台;让好大喜功、盲目决策者承担应有的责任。促使决策者保持权力谦卑,学会倾听民意,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不再拍脑袋上项目、上工程,不再恬不知耻地自封“规划之神”,抢正宗规划师的饭碗。 三是强化民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让亿万双眼睛盯紧城乡规划,不能听任有人拍脑袋决策,随意调整规划,无谓消耗社会资源。对于决策失误者,不仅民众要谴责,上级有关部门还要启动问责程序与司法程序。改变只有贪污受贿才是犯罪,官员决策失误、糊涂规划不用担责的官场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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