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虽是古老谚语,却隐含着无穷的人生哲理。没有人喜欢意外,没有人愿意谈意外,但是这并不代表意外不存在,或不必考虑,相反地,我们更应该理智地面对问题,并运用智慧去解决!这是关于保险的一段说明文字。平心而论,这一段文字,确实道出了保险的意义所在,尤其是意外伤害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而千万民众也正是冲着这样的宣传,而购买保险。 保险保险,通俗地说,就是保护购买者在遇上危险时利益,或者是将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但“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很骨感”这一句,用在保险的理赔层面,则是再形象不过了。这其实是一个社会痼疾,早在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公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并于8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行业规范甫一出台,便被认为有可能彻底消除保险公司 “保死不保生”的霸王条款。 然而,就在当年的9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新浪网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52.9%的受访者仍旧认为保险理赔非常困难。《解放日报》和复旦大学保险研究所发布的调查结果则指出,对于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环节,有过理赔经验的被调查者中,只有21.34%的人表示满意。两项数据的对比之下,理赔之难与易,也就一目了然。 这样的难,又往往是因为保险的条款。可能许多人都有这类似的感觉,乍看之下,保险的条款,往往是完全以客户为上帝,而一旦细细研读,客户则很可能一点便宜也沾不上。如果再遇上一些模糊不清的文字,那么,手握解释权一方的保险公司,就会让客户有苦说不出。只是,我们必须清楚的是,绝大多数客户不是投机者,更不是骗保者。以重大疾病而言,对于这一名孩子来说,他患的就是重大疾病,退一万步说,我们可以与他解释条款,但我们总不能让他按照条款的规定患病。对他与他的父母而言,重大疾病的事实,就足以让他们享受这保险的赔偿了。 让我们稍感欣慰的是,太平洋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有关人士表示,会向领导汇报,尽量通融,给予适度理赔。只是,我们在欣慰的同时又增添了一个新的纠结,“适度”之度,又该如何界定呢?客户一般只要看明白这“重大疾病保险”的字样,就会爽快投保,那么,保险公司在遇上客户身患重大疾病之后,为什么就不能同样爽快地理赔呢?难道这保险,也像春晚小品中那样,只是“一锤子买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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