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协调机构“瘦身”还需回归依法行政

2014-10-23 07:13:55 龙敏飞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命名五花八门——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时间自主掌控——常设型、阶段型、临时型;涵盖行业广泛——足疗保健、铲除豚草、西瓜办、馒头办、生猪办……地方层面到底有多少个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国一次性减少13万余个。“协调机构”过多、过滥,令人瞠目的数据背后,是对“机构法定”原则的淡漠。(10月22日新华社)

馒头办、西瓜办、足疗办……这些年的各种“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其名称的确是“没有最惊人只有更惊人”。很多“协调机构”的诞生,一开始的确有着良善初衷,如集合各部门的力量,化解“九龙治水”的尴尬,让事情办起来更有效率、推进起来更加迅速。

但遗憾的是,有些事情只是“看上去很美”而已,众多“协调机构”,其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的确是弊端重重的。一则,“一把手”身兼数职,根本无暇顾及问题的解决;二则,不少“协调机构”成为“空壳机构”、“纸面机构”,一年到头,未必能解决一个问题;三则,更令人愤怒的是,一些机构还经常发布“红头文件”,并借此创收,这完全背离了制度设置的初衷;四则,一些重大事件面前成立的领导小组,往往有沦为“替罪羊”的嫌疑。

在这样的现实境况下,“领导小组”、“协调小组”饱受质疑与非议。一旦这些“小组”无法完成其良善初衷,“被撤销”则是一种必然的结果。遗憾的是,一边是削减的领导小组,另一边则是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的“领导小组”,这显然不是公众期待看到的结局。给“协调小组”瘦身如同割韭菜一般,便需拷问制度设置本身了。

自然,这般说法,并非说“协调机构”一无是处,只是说,如果各部门依法行政、责任划分清晰、责任落实到位,又何须成立这种临时的“小组”呢?更何况,这些临时成立的小组有没有行政权本身,也是存疑的。

因而,协调机构“瘦身”,还需依法行政“增肥”。可以说,只有一切的问题、事情,都回归到制度化、法律化的路径求解了,“协调小组”才没有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了。而即便不得不设立“领导小组”,也应交由人大授权,同时,与之配套的论证程序、监督程序等,也是不可或缺的。

□ 龙敏飞(云南 自由职业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