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思明区法院针对一起300多万元的假药案件作出宣判,21名卖假药的“忽悠者”获刑。 他们欺骗的主要对象是老人。这些被告为了多赚钱,不惜让人多吃药。他们不仅销售大量假药,还无证卖真药。 两家公司先是通过全国各种媒体广告,诱导消费者拨打公司提供的免费电话进行咨询,然后,再聘请几十个“话务销售员”,扮成专家医生接受市民咨询。(10月22日《海峡导报》) 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社会,在各路商人的眼里,“夕阳”无疑是一块“无限好”的大蛋糕。而想趴在蛋糕之上的,从不缺黑商奸商这类“苍蝇”。 老人本易骗,加上奸商“跳大神”般的忽悠劲头,一根根“拐杖”卖出去的成功率很高。要是能有代表“权威”的媒体来助阵,那成功率就是神八上天的速度,噌噌噌往上蹿了。 正如“跳大神”的,之所以迷惑性那么高,是因为他们说自己的舞伴是某一路神仙,不是自个儿的单人舞,而是跟那神仙的双人舞。而这次的假药事件,那些刊登其广告的媒体也成了“某一路神仙”,说它帮了奸商的“大忙”,应该没有多少异议吧。 最近比较经常看电视,经常是你按遥控按到手抽筋,都躲不过一拨又一拨画面相似的卖药广告:或一男一女声嘶力竭手舞足蹈,或亦真亦假“医药专家”吓唬你赶快吃某种保健品…… 所以说,卖假药的商家是主凶,如果这类电视广告为他们的“卖拐”提供舞台,则是“帮凶”。“主凶”奸商已受到了严厉的惩处,“帮凶”岂能毫发无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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