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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共同缔造”不要违章乱造!

2014-10-24 08:45:37 冯海燕 王锦南 成彪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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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文屏山庄小区的一个步行通道,被擅自违建改造成小区的居民活动室。改造后的通道从中间隔开,分成上下两层,门口上方挂着红布条“居民文化活动室”、“美丽小区共同缔造”,旁边挂一牌子“厦门市文屏山庄二期业主委员会”。

日前又有市民举报该违建,思明城管梧村中队表示,近期已经第三次对其拆除。(10月23日《海峡导报》)

要“共同缔造”不要违章乱造!

“美丽小区 共同缔造”,很美好很和谐的横幅,也符合厦门共建的宗旨。但是,挂在该通道上面,却让人感觉怪怪的。

网友称此系消防通道,对此暂且不论,但至少是居民通行之路。业主委员会建设居民文化室是好事,可建立在违章基础上,初衷再良好也不值得肯定。如果真如网友所称的这是一条消防通道,那违建更是给小区安全添堵!

违建不应该,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相关当事人“锲而不舍”地违章——年初到现在,建了拆,拆了建,反复多次!按说,小区业委会是维护小区居民权益的基层组织,上要遵守管理规范,下要顾及居民利益,有啥建设也要遵循公众意见。一次次违建,不仅劳民伤财,给居民添堵,也违反政策法规,令人无法容忍。

“共同缔造”不是违章乱造。一切建造都应该建立在法规的条条框框中,建立在尊重民众利益的基础上。反之,哪怕用意良好也难以得到公众拥护。而相关部门也不能止于“你建我拆”,要推出有力的惩处措施,问责责任人,否则建建拆拆无穷尽也,相关市民的焦虑无处安放,国家的政令法规也被视为儿戏!(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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