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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共同缔造”不要违章乱造!

2014-10-24 08:45:37 冯海燕 王锦南 成彪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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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复违建,处罚要跟上

这个违建真有点让人无语。相关部门可是拆除了3次,可当事人为何还要“坚持”呢?看来,当事人真有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

虽说相关部门会第四次对其拆除,但笔者以为,同样的问题“可一可二不可再”,此举也会浪费执法部门的人力物力等执法资源——面对当事人如此坚持,相关部门不能只有拆除而无充分的处罚。(王锦南)

要给居民活动合理空间

城管部门的拆除是履行职责,值得点赞;该活动室违反规定,当然要批评。

但现在的小区建设,对小区居民的活动用房往往没有硬性要求,即便留有空间也常用于出租经营,居民活动用房要么花钱租,要么搞违章建筑。文屏山庄小区违建反复“反弹”,也许跟这一大背景有关。

要求留有居民活动空间,按总建筑面积确定一定比例面积用房,这应列为新建小区的“铁律”;对已建小区,不妨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法律的框架内给予一定的空间。(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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