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下辖自然村李庄和朱庄的上百户农民,十年间都在寻找“出路”:这两村庄通往省道的只有一条土路,遇雨寸步难行。村民多次向上级政府申请修路,却因不符合“村村通”规定未获批。许多村民认为,修路之事无人管的主要原因是“上面没人”,于是他们筹集了6万元准备“打点”领导。结果,此事经媒体曝光,集资款被退回,村民们的“努力”打了水漂。(10月27日《新京报》) 村民集资送礼,源于“上面没人就办不成事”的观念,这与法治的基本精神是背道而驰的。然而,按照一些地方官员的说法,村民的修路愿望落空同样是因为一个“法”字——这两个村不符合“村村通”的标准。官员们两手一摊,政策没规定我们也没办法。 这种应对当然不能算错,但是最多只能给他们打个60分。其实,我们身边很多公共事务都面临类似困境——政府的财力、人力有限,不可能顾及所有人的诉求;政策规定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事无巨细,难免有所遗漏。遭遇政策门槛之后,很多民众向地方官员表达合理诉求,最终却被冷落了——官员的理由往往是自己的职权范围有限,不能随意突破政策规定。 官员确实无法对民众诉求“有求必应”,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众的诉求应该被“冷落”。除了一层层汇报然后给出否定答复之外,地方官员是否可以有更积极的作为?答案是肯定的,在回应民众的合理诉求之时,如果能想办法帮着解决当然最好,倘若不能立马解决,至少应做到“有问必答”——告诉民众应当如何去解决问题。无视民众利益诉求不作为,机械地执行所谓的“规定”,骨子里是消极怠政。 官员提供公共管理服务的专业人士,他们比普通人掌握更多的政策信息和动态,也掌握更多的行政先例和经验。正因如此,在一些问题得不到解决时,人们总会第一时间想到向地方政府和官员求助。如果官员能够多一点责任心,悉心听取相关情况,多给予群众一些建议,也许就能够帮群众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比如,自然村修路问题并无国家明文规定,地方官员是否可以了解一下其他各村是如何争取资金的?本省有无相应补助规定?有无专项财政资金可以申请?有无社会基金可能给予援助?开动脑筋,与民众一起想办法,而不是拿政策来搪塞应付,民众的满意度都会更高一些。 无论是现代法治精神,还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都对官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公平,就要对所有相同的情况一视同仁;要高效,就要尽量让对诉求的回应更具有实质性。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所有的政策,不正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的问题难题而设置的吗?拿政策来搪塞应付而不作为,说明部分政府官员为民之心还需要加强,政府职能转变还需要加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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