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5日,江苏淮安。江苏省廉政文化教育示范基地举办的中国古代刑具展融入了声光电等多种现代化元素,通过文字、实物、多媒体及各种模型展示了中国古代近两百种刑具,为广大游客了解和研究古代刑具文化提供了生动的实物标本。(10月27日中国广播网) 此消息比昨天媒体报道的“埋儿养母”公益广告还要“瘆”人,单是翻阅图片就让人“瘆”得心发慌,要是辅之以声光电等多种现代化元素,估计在现场的游客一定会吓得冷汗直冒的。这也大概就是举办者所要追求的效果吧。 不过效果固然强烈,但能否用当下流行的话说,传递了正能量呢?难说。既然名为廉政文化教育示范基地,顾名思义,“示范”的当然应该是廉政文化。但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剥皮萱草”、“乳夹”、“站笼”、“坠石”、“炙烤”等残酷至极的刑罚与廉政文化到底有什么关系? 须知,在古代,接受这些刑罚的所谓罪人并不只是贪官,大多数是普通的刑事犯,如盗窃犯,杀人犯,淫妇淫棍,甚至还有被冤枉的如杨乃父与小白菜这样的良民。而且古人发明此类刑具也并非都是为了惩戒贪官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镇压和威慑那些犯上作乱、祸害一方的庶民,借以维护封建统治,保一方平安。因此说,将刑具和刑具文化与廉政文化统一起来,混为一谈,大谬不然。 也许举办者会拿朱元璋发明的“剥皮萱草”为例来说,大明王朝建国之初如何以严刑峻法来惩治贪官的,不错,历史上没哪个皇帝像朱元璋那样,用“剥皮萱草”之类极为严酷的刑罚来惩治贪官,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有明一代,腐败现象自始至终都没得到遏制,清除更谈不上。即便在朱元璋统治时期,腐败依然高发。历史事实表明,在一个人治社会里,不依靠法治,单靠残酷的刑罚,是无论如何不能达到肃贪的目的。 如果说,上述展示的200多种刑具也能表征刑具文化的话,那我要说,这是我国历史上最丑陋、最见不得人的文化。这两百种刑具丝毫也不能体现中国古人的聪明才智,更不代表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不值得炫耀;同时,我说过,它们也达不到威慑贪官的目的;当然,更不值得效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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