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捞钱不违法”为何理直气壮?
2014-10-29 15:45: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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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但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农村“三资”的管理不规范、不完善,渐成基层腐败频发区域。今年8月,湘西吉首市的一名村干部在因贪污公款被查后,依然理直气壮地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10月28日《人民日报》) “当干部捞钱不违法”,讲出这话的村干部,说他是法盲一点儿也不为过。监管流于形式、存在盲区,也与村干部违法犯罪居高不下密切相关,但仅仅从这样的角度剖析,恐怕还不能触及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村干部与公务员不同,他们是不拿“官饷”只拿补贴的农民,其核心是“不脱离生产”。而这种补贴收入,与村干部们的付出显然不成正比。况且,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即便是这样微薄的补贴仍是“镜中花水中月”,被拖欠的情况并不鲜见。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还乐意甚至争着抢着当村干部,显然看重的不是那份“补贴”,而是村干部身份带来的各种“好处”。在他们看来,“堤内损失堤外补”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才会有报道中这名村干部“当干部捞钱不违法”的理直气壮。 村干部作为农村发展的主导力量,政治、经济、生活待遇如何,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精神状态、工作成效,关系到农村基层政权巩固、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去年,全国人大代表、来自湖北基层的养殖专业户黄俊,经过细致调研后指出,目前村和社区干部待遇普遍偏低,与农民、城镇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正在拉大,这种情况如不及时扭转,将严重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引发违法犯罪活动。可谓一语中的! 现在,农村最缺的不是钱不是项目,而是一个好的带头人,是一支引领新农村建设的村干部队伍。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在协助村民选准选好带头人的同时,公共财政要保证村干部的应有待遇,真正使他们职责相称、权责相当。如果村干部们能实现劳有所得、干有所盼、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退有所靠,他们就能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用在发展农业生产、改变农村面貌、带领农民致富上,就会少了些“当干部捞钱不违法”的花花肠子。 笔者强调提高村干部待遇,并没有否定教育引导和严格监督的作用,相反,在这些方面还应当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落实到村,就是要依法治村、依规治村。村民掌握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村干部的权力才会被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想“捞钱”也就成为了一件难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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