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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举办"脱光"免单活动恶俗之极

2014-11-11 15:33:54 刘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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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8日,湖北省武汉市,随着"双十一"光棍节的来临,各路商家纷纷积极投入营销以吸引大众眼球。8日下午2点,武汉首届"免单节"在某商场开启,主办方承诺凡是在200名以前只穿着内衣的市民都可以在商场内任意选购价值1000元以内的服装。(据11月9日央广网)

商家搞营销活动无可厚非,适当炒作以吸引眼球也可以原谅,但过于恶俗的创意和营销之策,显然还是让人恶心的。比如武汉这家搞"脱光"免单活动的商家,其不仅让人气愤,甚至丢了最起码的操守,让人恨。

一者,"脱光"免单是恶性炒作。一方面,光棍节是网友自嘲性的节日,因此而派生出的"脱光"一词,其意思无非是指"摆脱单身生活",而绝对不是"脱光了衣服赤身裸体"。将网友"脱离光棍"的意愿,异化成"脱光衣服"的挑战道德之行为,可恶而可悲。另一方面,既然是搞活动,就应该由消费者自发参与,但商家却花钱请了100名俊男美女先"脱光衣服"进行引导,说是害怕消费者缺乏勇气,实则是制造"很多消费者参与"假象,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扬名的炒作!

二者,"脱光"涉嫌引诱甚至是欺骗、欺诈消费。限定免单商品为衣物,且限定价值1000元以下,此欺骗嫌疑之一;找人先带头脱光衣服,此为引诱与欺骗消费者消费嫌疑之二;参与免单的商品是否存在虚标高价等问题,显然也是需要追问的……

三者,用免单引诱消费者"脱光",不仅有利诱之嫌,而且不尊重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健康和人格,背离了道德、伦理,践踏了社会底线。11月8日是立冬第二天,这时候的武汉,虽然没有北方城市的寒冷,但也绝对不宜"脱光了衣服"逛商场,利诱消费者脱光衣服,商家无视消费者身体健康,且无视其人格与尊重。因为毕竟,商场是公共场所,在人们的普遍认知中,公共场所脱光衣服肯定是不沦不类的。

消费者脱下衣服,实际上脱下的是道德底线。而商家为了炒作、吸引眼球、扩大销量,利诱消费者秀下限,这明显也是经济利益驱使之下的公德沦丧,是忘记了社会责任的表现。基于此,商家的"脱光"免单活动,是娱乐化的商业炒作,是损害社会道德与践踏消费者尊严的恶俗表演,甚至涉嫌消费欺骗与欺诈。对类似活动,相关管理部门切莫作壁上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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