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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用品店”的选址应有明确规定

2014-11-19 17:15:34 郭元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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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金山小学百米之外,新开一家成人性用品商店,店外LED显示屏播放的广告语太露骨,不少路过的小学生好奇,便向家长“请教”,家长对此不知所措。不少家长担心,这样露骨的广告语,不仅容易误导好奇期的小孩,也让家长很难堪。(11月19日《海峡都市报》)

早在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明确规定,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成年人性用品商店,但对于成人性用品店的选址、应该距校园多远,却没有明确规定。这才是我们最该关注的地方。

首先,法规条文不该含糊不清。国家工商局只是规定学校周边不能设立性用品店,却没有说明周边的概念。一米是周边,两米也是周边,三米还是周边。监管部门在制定规定的时候,不能没有标准。没有了标准也就没有了约束力,而且基层执法部门在执行的时候也很挠头。

其次,商业规划需要合理安排。这个性用品店的所在地,其实就是商业一条街。在这个地方不仅有旅馆,还有舞厅,有歌厅,有饭店。这些行业都不适合在学校周边出现。要给学校周边留一方净土。一些有可能影响孩子的商业店铺需要设置在合理的位置,需要远离学校。比如歌厅、舞厅是很嘈杂的;比如宾馆、饭店是有安全隐患的;比如性用品店是容易让孩子好奇的;比如企业粉尘会污染孩子的。而这些行业我们都不需要吗?是需要的,但是需要给这些商业店铺找一个更加适合的位置。这考验的则是城市规划中有没有考虑分区域,有没有做到细致和人性化。

“性用品店”错的不仅是广告太露骨,还有城市规划的无序。即使,这家店铺的广告在舆论关注下不露骨了,问题却依然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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