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用品店”的选址应有明确规定 早在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明确规定,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成年人性用品商店,但对于成人性用品店的选址、应该距校园多远,却没有明确规定。这才是我们最该关注的地方。 首先,法规条文不该含糊不清。国家工商局只是规定学校周边不能设立性用品店,却没有说明周边的概念。一米是周边,两米也是周边,三米还是周边。监管部门在制定规定的时候,不能没有标准。没有了标准也就没有了约束力,而且基层执法部门在执行的时候也很挠头。 其次,商业规划需要合理安排。这个性用品店的所在地,其实就是商业一条街。在这个地方不仅有旅馆,还有舞厅,有歌厅,有饭店。这些行业都不适合在学校周边出现。要给学校周边留一方净土。一些有可能影响孩子的商业店铺需要设置在合理的位置,需要远离学校。比如歌厅、舞厅是很嘈杂的;比如宾馆、饭店是有安全隐患的;比如性用品店是容易让孩子好奇的;比如企业粉尘会污染孩子的。而这些行业我们都不需要吗?是需要的,但是需要给这些商业店铺找一个更加适合的位置。这考验的则是城市规划中有没有考虑分区域,有没有做到细致和人性化。 因此,错的不仅是“性用品店”广告太露骨,还有城市规划的无序。即使,这家店铺的广告在舆论关注下不露骨了,问题却依然不能解决。(郭元鹏) 关于“性”,对孩子不能总回避 “高潮是什么?”才九岁的孩子,突然问起大人这样的问题,搁在哪个家长身上,恐怕也不好回应。这不仅是孩子问得太“专业”,同时也在于孩子的问题太“超前”。况且,在我们民族的“基因”中,“性”一直以来是很私密的事。要家长大大方方同孩子谈“性”的知识,又怎么可能! 这里,孩子的问题太“成人化”,应该说,与学校旁这家成人用品店的“露骨”广告,有很大关系。但如果换一角度,情况又不仅仅如此。因为现代传媒的发展,已让孩子们在相关知识的接受上,渠道上大大拓宽,获取的信息量也大大增加。电视里的接吻镜头,网络上的火爆图片,动漫里的暧昧语言……凡此种种,其中哪一个不是很打眼、露骨?哪一样不足以对孩子幼小心灵构成诱惑与冲击? 如此情形下,与其一味的挑剔环境,不如直面现实,在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性教育上下功夫。毕竟,“性”是每个人最终绕不过去的话题。何况,近几年不断曝出的孩子遭猥亵,小学生被性侵,已严重暴露出我们对学生进行的健康教育上存在短板。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再审视此番“露骨”的广告语,又未必全是坏事。它至少提醒人们,在对孩子进行性教育上,还有许多功课要做。而相较之下,做为学校,显然又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试想,如果有孩子好奇之下,把同样的问题拿来问任课老师、问班主任,老师们也要因为问题的棘手与麻烦,而敷衍搪塞,或拒绝回答吗?真那样,则有悖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天职。 早在2008年,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健康指导纲要》中,要求小学1-2年级课程中的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部分内容,将向学生讲解“我从哪里来”的相关知识,小学5-6年级起,学生将学到有关青春期生长发育的知识。话是这样讲,可落实在实际中,各地在教材编排上,仍那么战战惊惊,如履薄冰,在教材的讲授上,仍犹抱瑟琶半遮面。无疑,出台一套完整的贴近学生实际的生命教材,再加上教师的因材施教,家长的用心启蒙,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青春期护航”, 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才不致成为一句空话。(张兰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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