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网式检查不如常态式抽查
2014-11-20 16:00: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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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网式检查,固然有较强的威慑作用,也有一定的轰动效应,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偷偷售卖野生动物者,当然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也有对付拉网式检查的招式,并对舆论动静和监管信息保持着高度的敏感与警觉,甚至在媒体和警方内部常有一定的关系人或内线。一旦发生风吹草动,会立即实施自己的避查预案,迅速收手,坚壁清野,让检查人员扑空,导致拉网式检查的执法运动事倍功半甚至无功而返。即使不幸或不小心被检查者逮个正着,被罚一笔款,可是执法运动过后,进入相对平安期,便又蠢蠢欲动,重操旧业,扳回成本,坐收暴利。 森林公安局作为禁止售卖野生动物的监管者,不宜过多信赖拉网式检查执法运动的效力,需要建立起常规的、常态的随机抽查机制和有奖举报机制。悄无声息的、无规律可循的不定期抽查,会让不法分子防不胜防,措手不及。即使有内线关系人埋伏在堡垒内部,只要监管方负有决策权的领导做好自己的保密工作,也来不及通风报信,这样的监管才会更加有效、更有威慑力。另外,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举报,是监管工作必要的补充。公开举报直通电话,欢迎大众有奖举报。奖金来源从违法者的罚款中支付,这从财务上不难解决。记者暗访也可以先通知警方,然后见诸媒体,省得记者暗访的违法对象销赃匿迹,毁灭证据。 拉网式检查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坏处,就是扰民。可以相信,大多数公民是守法的,大多数餐馆酒店是遵守国家保护濒危动物法规的。如果每一次因为少数害群之马偷偷售卖野生动物,导致所有遵纪守法的餐馆酒店一起遭遇拉网式检查执法,从而影响正常营业,还会被不知情的路人误解,这是很不公平的。监管者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尽少扰民,既要严厉执法,又该尽少妨碍守法者的正常营业活动。随机抽查机制和有奖举报机制,可以接近这个相对理想的状态,做到既能有效打击售卖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又能尽量少打扰不曾售卖野生动物的正常营业。 有心的读者不难留意到,“拉网式检查执法”,并非福建森林公安局独有或首创,而是广大执法部门的习惯性做法。这种做法的出发点,或许不是执法的效率、效力,而是社会舆情的轰动效应,是“高度重视”的显性表示,是对上级领导的交代,对媒体舆情的交代,对社会大众的交代。但是这种交代的方式越来越不受待见,上级、舆情、大众要的不是执法的过程,而是结果,是有效性。譬如,倘若省森林公安局为期十天的拉网式检查过后,依然经常发生售卖野生动物的事件而没被及时处置,人们自然就会质疑拉网式检查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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