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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独生费”是谁“算错账”?

2014-11-24 17:11:00 韩品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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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陈女士反映,她符合条件生育二胎,但是向社区申请二胎指标时被告知,夫妻俩享受的独生子女费,应当如数退还。而今年年初,国家卫计委曾出台《通知》明确: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费不再退还。针对这份通知,河南省回应称:通知是面向全国、全局的指导性意见,各省情况不同。(11月23日《京华时报》)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是国家针对计划生育政策而制定的奖励措施,是以此呼吁人们响应国策、支持国策。而现在国家新实施的“单独二孩”政策,是基于国情的新考虑,是对以前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如果非要追回曾经发放的“独生费”,岂不是要将“泼出去的水收回来”,让人民群众为政府决策“买单”?

若真细细算来,这笔账的源头是国情民意。不管是曾经的“独生子女”政策还是现行的“单独二孩”都是尊重国情、顺应民意的“顺水推舟”。没有一项政策、决定可以一劳永逸,包治百病的“万能膏药”恐怕是“一病难治”。以现实标准来看待过去政策,是患了“孤立、静止、片面”的毛病。因此,现在追回曾经“有功劳”的“独生费”是“逆时代”的收费,根源在于没有理清过去政策和现行政策的步步衔接、前后相继的关系。

今年年初,国家率先出台《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费不再退还,以此引领各地政府对待“生两个也好”新政的积极接纳与适应。河南省此举不仅没能与国家政策导向“同手同脚”,更加果断的以“各地情况不同”为“挡箭牌”,是对政策的误读,更是对国情民意的误读。

这不禁让人想起缘何国家积极出台的政策总是遭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被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到底还是地方“自我主义”在作主。因此,必须及时明确的是,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旦允许对国家政策“自由裁量”,可能会让“猫腻”有隐身之所,让权力有“越轨”之时。

应该看到,“国情民意”已经从“只生一个好”过度到“生两个也好”,中央决策部署已经“先棋一步”,各地政府若想从“自我主义”的错误定位下思考问题,妄想追回曾经的“功劳钱”,可真是“算错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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