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组部公布了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结果。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透露,为做好抽查核实工作,经中央同意,中组部牵头建立了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京华时报》2014年12月7日)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已不是新鲜事,它作为一条纪律和规定,已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了很多年。这么好的一项制度,其效果究竟如何呢?不能说百分之百没有效果,但从不断曝光的“裸官”、“房叔”、“房嫂”等贪腐案例可以看出,该制度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的执行过程中被打了折扣。一些领导干部也的确按要求填写了相关表格,年终述职述廉报告也的确包含了相关内容,但由于缺少检查与监督环节,这部分领导干部填报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谁也无法说清楚。中组部牵头建立领导干部人个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机制,不仅弥补了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而且可以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希望抽查核实机制能够成为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新常态。 一项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检查,就会沦为一种形式。正如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如果没有抽查核实,少数领导干部就不会认真填写,要么虚报瞒报,要么应付了事,要么安排工作人员随便填写一下,长此下去,既破坏了制度的权威性、公正性,也不利于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让“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成新常态,一是可以消除侥幸心理。纵观近年来媒体曝光的贪腐案例,可以发现侥幸心理是很多官员违法违纪和走向犯罪深渊的助推剂。如果经常抽查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并严肃处理不按要求报告的干部,可以消除部分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从而让组织清楚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情况,掌握干部队伍建设的主动权。二是可以杜绝应付现象。如果不抽查核实,少部分领导干部就不会把个人事项报告当回事,以应付心态填写相关情况。如果要认真抽查核实,很多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事项的态度就会自然转变,至少会按要求认真填写。三是可以减少“裸官”数量。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情况都属于个人事项报告之列,由于前几年缺少检查监督机制,导致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的部分领导干部没有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配偶子女已移居海外的“裸官”数量比较大,如果经常对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和核实,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并果断处置,就可以从源头上减少“裸官”现象。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除了要让抽查核实成新常态外,还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那些不按要求报告,或者在报告过程中“耍花招”的领导干部,要停职检查,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只有让制度有尊严,社会才会有良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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