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敢于担负责任,客观报道,理性发声,对真理和真相孜孜以求,才会逐步接近真相,不断凝聚社会共识】 “呼格案”重审尘埃落定。一个关键人物的名字,在数不清的网络转发中迅速成为热词。他就是汤计,新华社记者。从公开报道中可以看到,他持续关注“呼格吉勒图案”的5篇情况反映犹如5计鞭痕,鞭鞭见血,次次击中该案件的关键环节,推动该案不断接近真相,直至重启审判。 这不是一个人的战斗。汤计不是在独自挑战多年沉默的地方法院,在他背后是国家通讯社以及国内众多媒体的集体发声。这5篇情况反映,检验出了媒体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以及对普通人命运的关怀和怜悯。 2005年,在呼格吉勒图父母四处奔走而无人敢问津时,汤计第一篇情况反映《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率先突破了禁区,直接把冤案“捅上了天”。 2006年,在审判赵志红时,检方对赵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对“4·9”命案(即“呼格吉勒图案”)只字未提。眼看这桩冤案又将沉底,汤计的第二篇情况反映《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极力建议暂勿处死赵志红,以防“呼格吉勒图案”陷入死无对证的困局。 第三篇情况反映最特别,那是赵志红狱中写的偿命申请书的复印件。汤计连赵志红的错别字都没有改,直接报送中央。正因此,呼市中院对赵志红的一审被暂时休庭,汤计由此不仅促成“枪下留人”,更实现了“枪下留证”。 2007年,在当地法院迟迟没有动作时,“呼格吉勒图案”渐渐淡冷却时,汤计仍坚持“炒这碗冷饭”。他为《瞭望》杂志连续撰写了“呼格吉勒图案”的案情分析——这是国内媒体首次公开披露“呼格吉勒图案”。同时,第四篇情况反映提出,“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审理”。正是这样的持续关注,让“呼格吉勒图案”始终保持着热度。 最为关键的,是第五篇“媒体的声音”。2011年,凤凰卫视等媒体介入后,“呼格吉勒图案”在网上成为热点。汤计顺势向中央发出第五篇情况反映,反映媒体对此案的集体发声,以及网络上的相关舆情。此举引发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最高法从内蒙古调阅了“呼格吉勒图案”的案卷,对案件直接予以关注,最终推动了“呼格吉勒图案”的重新审判。 五篇情况反映,篇篇直面问题,篇篇带着“血刚离体”般的温度,篇篇凝聚着媒体舆论传播的核心责任。这样的稿子,怎能不动人心魄,怎能不引起重视,怎能不冲破被面子、关系捆绑的基层权力网? 在漫长的伸冤路上,有记者询问呼格吉勒图父母最怕什么,他们说:“最怕汤计被调走。”这样的信任和期待,这样的休戚与共,才是媒体在呼格吉勒图案中被检验出的成色和温度。这充分体现了媒体人“铁肩担道义”的职业精神和责任担当,足以俯仰无愧。 在我们的制度设计中,媒体为社会发声,正确引导舆论,是维护公平正义、传递社情民意、贯彻政策和文件精神不可或缺的一环。媒体敢于担负责任,客观报道,理性发声,对真理和真相孜孜以求,才会有上下事理畅通、民情畅达,才会逐步接近真相,不断凝聚社会共识。 不过也要看到,当前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环境依然复杂。平日里,我在采访中就感受到,有些部门面对媒体时那种小心翼翼的提防甚至敌意。有具体利益关联的单位,谨言慎行可以理解,但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支持媒体记者正常的采访活动,而不是为局部私利,替一些涉事单位、个人遮丑掩短,妨碍媒体履行职责。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加强依法治国的全新语境下,媒体舆论监督的生态有望得到进一步改善。比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新换发记者证,持证记者进行采访,履行职责,将受法律保护。 衷心希望,媒体“社会瞭望者”的职能,能在依法治国的大潮中得以充分发挥。同时,也希望各级政府、各单位和各部门都能明白,坚持舆论自信,心态更需开放。营造更包容、更积极、更有效的舆论环境,不仅有利于涤荡污秽,弘扬正气,促进司法公正,还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最终使每个人都从中受益。 |
相关阅读:
- [ 12-16]悉尼人质事件媒体为何知情不报
- [ 12-10]文化墙“没文化”,不能靠媒体拯救
- [ 12-02]短信举报,反腐的全媒体时代
- [ 11-27]整治文山会海要学会运用新媒体
- [ 11-13]新媒体时代,“边远”如何不“边缘”
- [ 11-10]粉丝媒体的空间意义
- [ 11-07]媒体公信需要自我救赎
- [ 10-30]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核心价值观主渠道作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