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23日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为3652亿元,总支出为4313亿元,总体亏损661亿元。(相关报道见B1版) 面对长期以来一直备受舆论关注的收费公路,交通运输部首次发布全国收费公路收支情况,积极回应和尊重公众的知情权,首先应予充分的肯定和赞赏。从这样一份收费公路账单中,除了交通运输部官员强调的“每收取10块通行费就有8.62元用于还本付息”之外,还有哪些值得进一步解读的收费公路真相?以下两点或许必须充分澄清和正视。 其一,目前我国收费公路规模过于庞大,且比例结构很不合理。如据《公报》,2013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5.65万公里。这意味着,此前媒体经常引用的“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说法,实际上早已过时,因为,目前单单中国的收费公路里程便已超过15万公里。更重要的是,我国的收费公路不仅是绝对数字极为巨大,而且相对于整个公路体系的结构比例也显得十分不合理。尽管《公报》强调,收费公路“占公路总里程435.62万公里的3.6%”,但必须廓清的事实是,在这里作为“分母”的公路总里程,是一个包含大量农村低等级公路的数据,如据此前交通运输部数据,2013年全国农村公路里程达378.48万公里。这意味着,若不算大量低等级的农村公路,目前我国高等级公路中收费公路占比高达23%。另据《公报》,2013年收费公路中“高速公路10.04万公里”,而同期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为10.44万公里,这也就是说,超过96%的高速公路都是收费公路。 其二,考虑到每年的收费收入大量用于还本付息,相比巨大的支出压力和沉重的债务负担,目前我国收费公路的确是“入不敷出”的,不仅眼下面临巨额亏损,而且从长远来看,也是根本不可持续的。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的结果分别是亏了323亿元、566亿元和661亿元,亏损的数额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2013年底,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为37556亿元,占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69.0%,其中银行贷款35160亿元,其它债务2395亿元,2013年度全国收费公路偿还债务利息1707亿元,偿还债务本金1440亿元。这意味,目前收费公路建设投资中的绝大多数都是靠向银行举债,尽管亏损巨大,但每年的“还本付息”也主要只能用于偿还利息。 无论是从控制收费公路债务风险,还是维护公路原本应有的公共公益性角度来看,上述收费公路“账单”中规模巨大、亏损严重的真相,都再次告诉我们,现行这种“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收费公路模式,事实上已经难以为继,已走到必须改弦易辙的十字路口。接下来,收费公路究竟何去何从?基本的方向显然并不难厘清,那就是不断充分凸显政府财政对于公路建设投资的主体责任,逐步以“财政拨款修路”取代现行的“银行贷款修路”,变“收费还贷”为“财税埋单”。 在目前我国实际宏观税负已超过40%,尤其是与公路密切相关的政府税负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下,政府财政显然也已有足够的能力承担这种公路埋单责任。如在最近两次上调消费税后,柴汽油消费税也分别高达1.4元/升和1.1元/升,而2013年我国汽油消费量1290亿升、柴油消费量2000亿升,按此计算,单单是一项成品油消费税,税负就将超过4000亿,足以抵消去年的全国公路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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