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常委9人贪”不全是红包的问题
2015-01-06 16:46: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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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纪检部门查处了72名干部涉案的乐昌市“红包”腐败窝案。原11名市委常委中,包括市委书记李维员在内的9名市委常委涉案,“红包”礼金达450多万元。此案成为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1月6日《北京青年报》) 一个县级市的11名常委的领导班子中,竟然有9人因为收受红包等腐败行为而受到追查,同时其他涉案人员达到了72人。一次性查处这么多的干部,对这个县级市来说不亚于一场官场地震。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将是严重和长期的。因此,对于腐败窝案,我们的党中央、中央纪委都是零容忍。那么这起涉及如此众多领导干部的窝案真的只是因为红包的问题导致的?笔者认为不尽然。 “一把手”权力不受制约是主因。从这个腐败窝案可以看出,当地的“一把手”,也就是市委书记的霸道作风、强势作风是主要原因。为什么会出现通过收受红包来达到买官卖官这样的行为?最大的原因就在于一把手的班长带头作用。市委书记带头收受红包进行卖官,有其他常委紧随其后,特别是在干部任命上,虽然说是由5人小组酝酿产生,但其实还是书记一人说了算。虽然还有其他4个人存在,但从案件中可以看出,这4个人中有2个是紧紧跟随书记的节奏的。就是按照投票决定来说,书记可以得3票,其他2个人反对也没有用。至于其他常委则基本成为了摆设。 侥幸心理、法不责众是诱因。在腐败的市委书记带领下,除了市长和市委副书记没有被通报腐败以处,其他的8名常委都跟随书记一起腐败。为什么最后会形成窝案?就是这些常委的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思想在作祟。认为书记都那样了,如果不随大流,跟着大家一起走就会成为另类,就会受到书记的排挤和打压。再说这么多人一起腐败,就是最后被追究时也会因为涉及人员太多,可能被会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因此,在中央三令五申的要求和“八项规定”的高压态势之下,这些人才有抱团腐败的胆量。 缺少监督、不敢监督是帮凶。从乐昌市这起集体腐败案件中可以看出,还是有些领导干部有没有参与这些腐败不得而知,从新闻信息中可以看出市长和市委副书记是没有涉及的。但此时问题就出来了。既然市长和副书记没有参与这些腐败,在市委书记大搞腐败的情况下,他们就没有进行阻止或者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和举报?作为党委常委成员,为什么不行使好自己的责任,同腐败行为作斗争,让腐败行为在自己的眼皮底下照常发生?是没有主动去监督还是不敢监督?还是监督了、举报了但上级党组织没有理会?这些问题还是要弄清楚。不然这些问题背后隐藏的其他问题更为可怕。 一起腐败窝案的发生绝不是偶然的,任何领导干部不是天生就是腐化堕落分子,这和他们的从政环境有一定的关系。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在追究腐败分子责任的同时也别忘了那些负有监管的责任单位的责任。通过问责将监督前置,这样才能减少这种腐败窝案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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