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绝民心工程“烂尾”现象?
2015-01-06 14:57: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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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全国各地,像福州这样的民生、民心工程“烂尾”现象并不鲜见,我们无需大惊小怪,也无需上纲上线,而是应该仔细分析形成“烂尾”的原因,寻找应对之策。 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表面上看,是因为拆迁“卡脖”、工期太紧、设计更改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但依笔者之见,真正的原因却在于这样两个方面,一是一些官员功利心态作祟,急于向社会、公众宣示自己的政绩所致。事实上,不少民生工程由于规划、设计、资金预算等前期准备不足,根本不具备开工建设的条件,但在政绩观的驱使下,同时也是为了取悦于民,一些官员往往会夸下海口,宣称一年要办多少实事,给老百姓解决多少问题,建多少民生、民心工程,可因为先天条件不足,注定了这些承诺很难兑现,出现“烂尾”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是缺乏事中监督和事后问责。按说,这些造福于民的工程,老百姓最有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可实际上这些工程都是当地政府官员闭门造车、拍脑袋决策而来的,可以说从一开始,老百姓连为什么要确定这些工程都无从知晓,更别说什么建议权、监督权了。更重要的是,对这些未能如期完成的工程,并没有刚性的问责规定,一些官员敢吹、敢搞虚假政绩,或曰言而无信,并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而这其实才是民生、民心工程“烂尾”最直接的原因。 因此,笔者认为,要想真正杜绝这一现象,必须做到两点:首先地方政府在民生、民心工程立项前,应本着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广征民意,看看哪些是民众最迫切需要的项目,然后再确定上马的项目,这样即可避免工程建设的盲目性。其次建立刚性的监督、问责机制,即一方面建立工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公众通报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和困难等情况,便于群众监督;一方面实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做到民生、民心工程建得好不好由群众说了算,对群众给予“差评”的项目,有关部门直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这样才有震慑作用,让一些官员不敢夸海口、乱许诺,为民工程“烂尾”现象自然就不会再继续发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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