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微点赞官员的糟点全在网络外
2015-01-08 15:21: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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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15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涉及陕西的有4起,其中包括宝鸡市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传中为儿子婚礼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午7时13分,陕西媒体人“秦岭听溪”在微博上发布了王传中被处分的消息。9时52分,凤县外宣办官微“凤县宣传”在该微博下却评论说:“在小编眼里,他是一个正直、朴实、实干的人。”(1月7日《法制晚报》) 因儿子婚礼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宝鸡凤县人大主任王传中被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离奇的是不到三个小时,当事人所任职的宝鸡市凤县官微“凤县宣传”却“任性”的用“正直、朴实、实干”来赞扬王传中。一方面是收受礼金被通报,一方面是实干朴实被夸奖,对一个评价有着如此强烈的发差,也难怪引得全国媒体来凑热闹。 这全国媒体一关注,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中央八项规定已执行近两年,按照以往政策运行轨迹来看,此时早已过了怀疑、观望和犹豫阶段,渐已内化为各级干部的自觉行为,同时岳树旺、王晓文等人为儿女大操大办触红线被党纪处罚的前车之鉴还摆在那里,不巧的是陕西宝鸡市凤县的人大主任王传中竟然忘记了这码子事,“一意孤行”犯下收受礼金如此低级的错误,官微怎能用“正直、朴实、实干”的褒义词来形容呢? 纵然,王传中在工作中有多优秀,但收受礼金此等违反党纪国法的做法就是不能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如今,凤县官微“唱反调”,评价其为“正直、朴实、实干的人”,不知是当地为舆论引导采取的“特殊举措”,还是编辑“率性”的个人行为,但无论实情如何,发布与实情相背的信息,这不得不让人反思和拷问凤县的舆论引导和新闻宣传机制。 作为官方举办的微博,当属于公器,为民“鼓与呼”才是其本身具备的属性,但凤县的“凤县宣传”不是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反而点赞一个被中纪委监察部通报的违纪官员,这种“黑白颠倒”的行为,再次敲响了“为了谁”的警钟。 微博虽小,影响很大;点赞虽短,警示长远。官方微博不是个人微博,不需要那种语无伦次的矫情中带着撒嗲的味道,不需要那种全凭个人感情带着私利做出的判断,“公道、正派”才是其最真实的写照。奉劝那些还没冒尖的“凤县宣传”们,还是请重新打打你们的算盘,不然很可能成为下一个踩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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