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政府投资高速公路要尽早回归公益性质

2015-01-16 08:25:59 周俊生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此次交通部制定的《意见》,针对公路收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政府投资高速公路“收支两条线”的改革思路,公路通行费的收入与支出纳入政府预算管理。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高速公路现存的经营性质,将促进公路回归到社会公益事业的正确方向。】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日前正式出台。这份《意见》详细阐述了到2020年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的改革举措,其内容十分丰富,很多改革目标让人期待。通过《意见》中所陈述的各项改革的推进,到2020年,我国的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将更加完善,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显著提升,支撑和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能力也将显著增强,从而推动形成更加成熟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相关报道见A4版)

说起我国的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的收费制度在最近几年一直是民众高度关注的热门话题。高速公路收费始于上世纪80年代我国各地大规模的公路建设兴起之时,当时由于国家财力不够,因此建立了公路收费制度,通过对过路车辆收费来偿还公路投资的银行信贷,其后又因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而出现了经营性公路,允许投资方通过收费经营一定时间,并在约定年限到期后收回经营权。这项政策的推行,对改变我国公路基础设施,推动物流业发展,推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公路收费制度的推行,客观上也产生了很多问题。其中最为明显的便是增加了民众的出行支出和企业的物流成本,形成了对经济运行的梗阻。20多年来,我国已建起10万多公里的高速公路,就里程规模来说称得上是世界第一,但广泛的收费制度的存在,却使这些高速公路应该发挥的社会经济效益打了一个很大的折扣。这一问题的出现,其根源在于随着公路收费的广泛推行,公路的公益事业性质渐渐褪色,其建设和养护都成为一种经营性活动。这不仅表现在社会资本参与建造的高速公路上,即使是政府投资的高速公路,也通过由国资组建起来的国有性质的高速公路公司来经营,使高速公路的公益事业性质严重扭曲。

正是由于高速公路收费体制的存在,围绕着高速公路的经营,也出现了一些匪夷所思的情况。由于高速公路大多为政府投资,因此很多国资投资的高速公路公司也出现了国有企业的“流行病”。去年年底,交通部公布的2013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表明,当年我国收费公路竟然出现了661亿元亏损,引起舆论大哗。其实,当高速公路作为一个经济实体经营的时候,其出现亏损并不奇怪,因为它收取的过路费大部分用于还贷,余下部分需要用于公路养护和支付职工工资以及公司管理,收支不能平衡的情况很容易出现。而由于高速公路公司可以自行支配收费收入,一些公司高管甚至可以将自己的年薪定到接近百万元。本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高速公路,就这样成了少数人的食利通道。

此次交通部制定的《意见》,针对公路收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政府投资高速公路“收支两条线”的改革思路,公路通行费的收入与支出纳入政府预算管理。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高速公路现存的经营性质,将促进公路回归到社会公益事业的正确方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使政府必须将高速公路纳入社会事业的管理机制,收费全部上交财政用于还贷以后,可以早日还清公路投资的贷款,而政府对公路养护及人员工资的开支列入财政预算后,也可以为未来终结公路收费后政府对公路的后续管理实现平滑过渡。因此,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改革方向。

但是,交通部制定的这个《意见》规划的是一直到2020年的交通运输改革思路,因此其改革方案还需要具有长远目标。公路既然是一种公共资源,它应该由政府投资,供民众无偿使用,目前实行的收费制度只能是一种权宜之计,而不应该成为一项长久的制度设计固化下来。从这一点来说,仅仅实行“收支两条线”可能还是不够的。目前,国家的财政实力已经很雄厚,因此政府有必要行使更多的财政力量,早日还清贷款,早日还路于民,即使是对一些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的高速公路,也可以用政府财政来实施赎买,早日收回经营权。如果交通部能够明确,通过这种改革,到2020年时国内高速公路实现免费通行,让民众畅行在高速公路上,相信一定能够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