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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问责警示“守土有责”

2015-01-22 08:48:30 李泓冰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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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把百姓安全、人民利益看得比天还大,才会不计较、不推诿,承担起应尽职责】

22天前那个惊恸的元旦倒计时,众多家庭的希望被踩碎在上海外滩,36个鲜活的生命,以黑色的字体呈现在公众面前。悲剧的调查与问责,也伴随着悲痛和质疑,由此展开。

1月21日上午,上海市联合调查组公布了调查结论: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思想麻痹,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作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失当,是这起拥挤踩踏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同时,包括黄浦区区委书记、区长、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副主任在内的11名官员被问责。(相关报道见1月22日《人民日报》)

思想麻痹、风险意识匮乏、预案缺失、预警不力、应对失当……接二连三的失误,也让人痛心并难以接受:如此原始的踩踏悲剧,如此荒疏的管理漏洞,怎么会发生在向有精细化城市管理之名的上海,发生在中心城区黄浦?

细读调查报告,迷惑渐解: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再丰富的经验、再精细的管理、再高超的能力,在“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面前,都需重新检验。因为官方组织的跨年灯光秀活动取消了,只剩下“群众自发”的迎新活动,似乎政府就可以免责,高枕无忧。然而,每逢节假日必成风险点的外滩,并不管你有否官方活动,人流依然汹涌,又怎会区分“官方组织”还是“群众自发”?

为了规避责任风险取消官方灯光秀,却恰恰发生了安全惨剧。这很像是讽刺。

事与愿违,盖因政府部门忽视了安全责任,细致预案不做了,密集警力打折了,限流措施取消了。重大隐患就此埋下。

问责如山。然而,处分11位领导干部,并不是事件的终结。“群众自发,政府免责”的思路,在很多地方根深蒂固。“谁组织谁担责”的问责规矩,被诸多法律法规固化,而无人组织的群众聚集活动,仿佛就该无人担责。如果不加警觉,悲剧昨天发生在上海,明天也许还会发生在别处。特别是在人口导入型的特大城市,任何政府打盹儿的公共区域,都可能瞬间变成安全的痛点或软肋。

上海的这一次问责,终结了“群众自发,政府免责”的惯例。黄浦区一、二把手全被追责免职,被指“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不力,对辖区内相关部门履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不力”。上海以血的教训首开先例,也给全国敲响警钟:即便是群众自发活动,政府亦无法免责。责任缺失酿成的公共管理盲区,因为这次外滩踩踏事件而太过醒目。

堵上法律认识漏洞,重在堵上思想的漏洞。在百姓安全这条底线面前,领导干部没有“免责”一说,只有始终怀抱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责任感和紧张感,强化生命至上的红线意识,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强化各级安全责任,才可能杜绝任何细节上的疏漏。

踩踏事件之后,上海市主要领导沉痛自省:“党和人民把这么重要的一座城市交给我们管理,我们应当竭尽全力,用我们的心和所有的精力,去保护这座城市每一位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去维护整座城市的安全”。领导干部只有守土有责,把百姓安全、人民利益看得比天还大,才会不计较、不推诿,承担起应尽职责;才能在面对人民和后人时,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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