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考核指标让刑案归位正义 在法律范畴内,刑事犯罪与公民个体的人身权利具有紧密联系。因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更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长期以来,刑事案件处理结果如何,往往依赖司法考核指标的数字表现,但是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到底如何,却一直存在巨大的争议。 当然,作为办案机关,追求高质量的司法考核指标,体现出了积极的办案宗旨和意识。但是,这些考核项目的制定,并不一定是客观现实的。尤其是,囿于客观因素的限制,某些考核项目不可能成为衡量案件处理结果的依据,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导作用。 比如,刑事拘留率、批捕率、有罪判决率等等考核指标的设定,必然会加大办案机关的工作压力和强度。本来不构成犯罪,但是迫于考核指标的影响,办案人员就可能将行为人的行为看得“严重”,进而上升到刑事案件层面。那么,这无疑背离了法律的本义,更对公民个体的权利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容易让刑案处理陷入到无序的状态中。 事实上,追求上述考核指标,其目的就是严厉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进而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客观上,将更多的犯罪行为人绳之以法,可以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从这个方面来看,考核指标设定的初衷和目的,并没有不妥,彰显出的积极价值值得肯定。只不过,对表面数字的过度追求,只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犯罪行为具有“过去式”的特征,在证据的收集及还原真相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存在认识上的困难。 有关资料显示,西方国家的无罪判决率大约在10%至20%之间,有的国家甚至会达到30%,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不高。相反,这种考核数据上的“不乐观”,却恰恰契合了刑事案件处理本义,体现出了法律的价值。在我国,当谈及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等指标时,我们总会看到100%、99%的可喜数据,但这种数据背后的真实性如何,到底有没有冤假错案,却应该被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刑事诉讼也有自身规律,刑事案件的处理应该遵循该规律。基于此,清理不合理的考核指标,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彰显出了正确的刑事司法理念。但是,很多人也对此表示担忧,认为清理考核指标后,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会不会大打折扣。其实,对于司法机关而言,这些不合理的考核数据取消后,恰恰可以提高办案准确度,减少办案人员工作压力,反而更能让司法工作摆脱不必要的束缚。 对于公检法而言,三者之间本就是互相配合和监督的关系,任何考核项目都不可能达到完美状态。在刑事案件处理流程中,三个部门之间的衔接,不可能在证据以及事实认定等方面都能做到天衣无缝。尊重科学,尊重规律,不以考核数据论成败,不以考核名次论英雄,这才是我们提高办案质量的初衷。唯有如此,才能体现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让每个刑事案件都能彰显出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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