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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不跳广场舞不能靠“拳头”决定

2015-01-27 17:51:11 赵欧仁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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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峡都市报》报道,把车停在大妈们跳舞的“地盘”,让福州的陈先生差点丢了性命。近日,陈先生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在小区门口的空地上。第二天,陈先生开车上班途中,车辆突然失控,险些发生事故。小区监控录像显示,原来是几名广场舞大妈用刀扎破了车胎。

近几年,关于广场舞“噪音扰民”的纠纷经常见诸媒体,爱好跳舞的大妈们与受到影响的邻居之间也是斗智斗勇,各出损招。面对这一问题,相关执法部门多以劝说为主,但成效却不大。一方以老年人为主,想找个地方活动一下身体,这是有益健康的事情;另一方多是上班族或者学生,辛苦了一天,当然也想晚上好好休息休息。对于双方的诉求,笔者非常理解。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双方抱怨、争吵都很正常,但像这样险些闹出人命的情况却还真不多见。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首先,相关部门必须要针对广场舞制定明确的规定。这种规定不应“一刀切”,而要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可以跳广场舞。如果可以的话,那么跳舞的时间段是什么,音量的标准又是多少等。这些规定都要做得扎实、细致。其次,一旦规定明确,那么执法人员对于违反规定者就一定要坚决处理。如果车主随便停车占据了跳舞的场地,就要罚款,甚至拖车;同样,如果大妈们在禁止跳舞的地方跳舞,也要被及时制止、处罚。有话好好说!有争议时,不是靠谁的“嗓门大”、“拳头硬”,就能占便宜的,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不管是跳舞的大妈,还是反对跳舞的邻居,守法都是前提。

最后,笔者还想说的是,对于报道中故意扎破轮胎、险些酿成命案的大妈们,执法部门一定要依法处理,不能网开一面。面对这样不计后果的行为,必须给他们敲一声警钟才行!

赵欧仁(清华大学品牌战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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