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方需要适应网络交易的发展态势,既担起监管职责又不对市场自发秩序形成干扰,网络交易平台则需开放监管数据,而不是以宏大的企业社会责任为盾牌,阻挠监管进入网络领域。】 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公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最终演变成了淘宝与工商总局之间的一场“大战”。 这份对淘宝网、天猫、1号店、中关村电子商城、聚美优品等网站的正品监测结果显示,淘宝的正品率最低,只有37.25%。1月27日,淘宝官微转发“运营小二”的微博,直指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刘红亮“吹黑哨”。工商总局发言人迅速回应称:“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是评估市场风险、警示违法经营的重要工作方式”。28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去年7月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披露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销售行为管理混乱等5大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同一天,淘宝网发出声明,称“刘红亮司长在监管过程中的程序失当、情绪执法的行为”,淘宝决定向工商总局正式投诉。 这场“大战”的脉络看似复杂,其实很清楚:在工商总局方面,认为定向监测是正常监管,而且对阿里系已经留有余地;在淘宝方面,则尽量回避与工商总局这一监管主体发生组织层面的对立,而将矛头只对准刘红亮个人。 这不是良性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确实存在《白皮书》中所指的那些问题,应该更早告知消费者,而不是在双方出现对峙时拿出来作为支持自己监管正当性的证明;而淘宝网也不必避重就轻把棒子指向具体个人,刘红亮所为是职务行为,如果淘宝有异议,可以走行政复议等渠道维护企业利益。孱弱的市场监管和糟糕的企业公关,把一件本来正常的事变成了闹剧,而多数消费者在这场喧嚣中只能是无所适从。 即使仅从纠偏角度说,淘宝和工商总局,都有必要进一步厘清是非曲直。工商总局应该检视定向监测中是否存在抽样漏洞,导致监测数据失真,同时对监测者是否存在倾向性给出正式结论;淘宝网也不必以第一电商自恃,而应该检视一下“非正品”中是否掺杂有假冒伪劣商品,并以更积极的态度配合正常监管。毕竟,淘宝的平台模式和激烈的竞争环境,给假冒伪劣藏身其间提供了充足空间,这也为消费者的日常经验所证明。即使工商总局的监管有“辫子”抓,也不代表淘宝网的经营不能被指摘。 实际上,淘宝网与工商总局之间并非没有共同目标。阿里系决策者一直以假冒伪劣商品为最大隐忧,去年阿里系还首次公布了自身打假的相关数据。如果企业监管与行政监管能够更好融合,那么本可汇聚成更强大的打假势头,并探索出一条可持续的打假模式。 这需要以两方面的融合为前提。行政监管方需要适应网络交易的发展态势,既担起监管职责又不对市场的自发秩序形成干扰,网络交易平台则需要开放监管数据,而不是以宏大的企业社会责任为盾牌,阻挠监管进入网络领域。 因此,对淘宝和工商总局来说,弄清是非曲直涉及两方面:一是弄清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这一个案的是与非,二是通过这一个案,努力总结出一些能让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互洽的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经验。如此,二者之争才最有利于双方,也有利于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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