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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大众创业,谁来急总理之所想?

2015-01-29 14:40:44 戚 伟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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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台。

就在两天前,总理在听取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和建议的座谈会上也曾表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当前就是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草根原创”迸发出的新元素、新模式汇聚成驱动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去年,总理共主持召开39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18次都涉及小微企业与鼓励创业。

可见,在总理心中,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分量和紧迫度非同一般。

去年,中国实现了“1块钱注册公司”的工商注册改革,使大众创业的“开头难”变得容易。然而,总理在此后依然多次为小微初创企业的融资、税收扶持和培育环境等问题劳心劳力。

简言之,发展大众创业,总理早已开始努力,而地方政府、投资者、创业者个人却需要做出更多“本该自己争取”的努力。

28日常务会议提出“在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孵化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等一系列指导性部署之后,点明这一系列部署的目的,就是“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

这是地方政府应做出努力的第一点改进。虽然很多发达地区已经设立了一些“孵化器”、“众创空间”,个别服务平台也具备到位的“服务意识”,能够提供便利的注册登记服务,甚至财务、风险控制上的指导,称得上是“便利化、全要素”。然而,一些“众创空间”却免不了“玩‘创业’概念,走商业化道路”;或是用“会有‘风投’光顾”吸引“守株待兔”的创业者消费,其“物价”是十足的“小资水平”——即使相对于创业成功的收益而言,这些消费是微不足道的。但这无疑是大搞“创业地产”,让政策在执行中变了味,走了样。

急总理之所想,需要“众创空间”们能够把“目的”,由搞“创业地产”赚取收益,真正转变为让小微初创企业活下去、壮大起来。

而在一些城市郊区或农村的“科技产业园区”,由于“人气不足”,这些“招商引资地产”很难实现“不空置”,既浪费了空间资源,又难以收回投入的成本。此类地区“低成本”有余,“便利化、全要素”却严重不足。

可见,地方政府应做出努力的第二点改进是加大当地对大众创业的政策扶持。

28日常务会议提出“适应‘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简化登记手续,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这显然不是无的放矢。

针对投资者,28日常务会议提出“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和财税政策作用,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培育发展天使投资。完善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机制,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产品和服务。”

中央政府给予投资者的“激励”,并不止于政府引导基金的补贴支持和财税政策的优惠扶持,更大的利好是,通过完善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机制,确定和保障投资者股权利益;通过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增加股权的流动自由,便于投资者防控风险;通过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产品和服务,让科技、文化产业领域的创新企业能够在资金链断裂时“挺过去”,最大限度地保存创业企业的价值。

最后,创业的关键是创业者。以前的创业者,没有鼓励政策,就自己闯出一条路来;没有资金、资金链断裂,也屡败屡战。能够取得成功,归根到底还是靠自己。

现在,政府不断打造创业环境、给予优惠政策、激励社会资本对创业的支持,创业者怎能无动于衷?然而,创业毕竟风险较大,很多有经验的人却满足于当前的生活质量、固步自封;缺少经验的人虽有热情,却也不敢贸然“下海”。

为此,28日常务会议提出,“要打造良好创业创新生态环境。健全创业辅导指导制度,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培育创客文化,让创业创新蔚然成风。”

大众创业,于公于私都是值得为之努力和改变的好事,地方政府、投资者、创业者不能再袖手旁观,应当急总理之所想,与总理并肩开拓大众创业这片“希望的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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