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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奖为何乱象难治?

2015-02-12 09:01:22 刘国强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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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视组近日公布了对文化部等13个部门的巡视意见,其中提到了文艺评奖过多过滥,评奖中存在暗箱操作、利益交换问题,可以说,这个已经是很早就存在,也屡次引发圈内争议和公众广泛批评的问题,为什么这一乱象难以根治,到底症结何在?

“过多过滥”是这一乱象的外在表现。具体体现在文艺领域各种奖越设越多,奖项也越设越多,“双黄蛋”、“多黄蛋”甚至人手一奖的评奖方式屡见不鲜。文艺奖过多使其丧失了权威性,也失去了公众的信任,但民众也难以掂量清楚各种奖励的分量,反正奖项是商业炒作必不可少的要素,这就极大地扰乱了文艺市场,使文艺创作变得急功近利。

“过多过滥”的文艺评奖使奖励偏离了其初衷,从而成为追名逐利的象征物。艺术家的艺术成就以评奖为衡量标准,文艺团体或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也以获奖为考核指标,这使评奖中的暗箱操作和权力交换不可避免,评奖的公正性无法得到保障。近年某些权威的文艺评奖像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飞天奖、华表奖等都受到公众的质疑。有些评奖中的形式主义、暗箱操作、钱权换奖等问题,使评奖成为了隐性的腐败形式。

由此不难看出,评奖的乱象,反映的是文化权力与文化市场运行中的乱象。它不是具体办奖、设奖、评奖过程中的操作性问题,而是文艺生产和效益之间关系的失范。它与巡视组指出的其他方面的文化管理问题有极强的相关性。如文化企业管理混乱,业务主管利用资源从事营业性活动,等等,这些都可能在文艺评奖中产生消极作用。近年文艺界还有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文艺家都热衷当“主席”。像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等,本来只是行业协会,但因为协会既与行业评奖及其他政府资源分配有密切关系,当上主席既掌握了极大的文化权力,又可抬升自身身价,使其作品的市场价值大增。

在文艺评奖中,“主席”比例过大就曾饱受批评。再进一步看,文艺评奖的乱象实际上是当前各种社会问题之一,体现的是当前的社会弊端。当前参与文艺评奖的机构五花八门,除了文化主管部门,还有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都积极办演出、办展览、搞评奖,地方政府为提升政府形象,企业为提升品牌知名度,而他们在办奖过程中又会有各种“潜规则”,如照顾主办方、照顾代言人等,暗箱操作自然不可避免。而综合起来看,文艺评奖可能是以国家鼓励文艺生产的资金,主管部门权力实体化,获奖者名利双收,不管评奖怎么“多”或“滥”,也不管公众如何批评,对参与者来说,这都是双赢或多赢的游戏,这才是评奖乱象屡禁难止的原因所在。

古语云,武无第二,文无第一,文艺评奖本来难有固定标准,主管部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评奖。只有规范权力,才能限制评奖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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