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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有权知道犯罪嫌疑人背景

2015-02-15 08:38:15 吴元中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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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关注的长沙24岁青年谢某惨遭“公职人员”打死案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已于10日批捕。此前,双方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对该案发生后出现的一些情况,公众明显感到了一股事情朝着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方向发展的无形力量。

根据报道,谢某系1月30日被打并送医院治疗,2月4日救治无效死亡,次日当事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6日提请批捕。对这种刚刚案发特别是被害人刚刚死亡的刑事案件,警方不是在案发后集中全力进行侦查工作,把各种犯罪情节和证据搞扎实,而是急匆匆组织调解,不免让人怀疑是为犯罪嫌疑人减轻责任做准备。因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和取得谅解,往往会成为从轻处罚的一种情节。尤其是,郭某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不是无处抓捕的流窜犯,为何不根据线索进行抓捕而是非要通过做家属工作促使其“自首”?在这些疑问之下,警方对郭某是否“官二代”的质疑不予回应,必然进一步加重质疑。

郭某家人没有卷入犯罪并不是说他们不会利用权势为郭某开脱。公众和谢某家人怀疑他们利用权势从幕后进行操控,以实现轻判目的。有权势者会干预司法、司法工作人员会屈从压力,也是一个长期存在并且一直没能有效解决的问题。

因此,即使警方的办案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妥,对于郭某权势背景进行规避的做法也会引起质疑。如果依法办案没有徇私的话,郭某是否有权势背景也是没什么可回避的。官员子女涉嫌犯罪或从事其他不良活动,往往关系着官员的言传身教和官员自身是否值得公众信任等问题,所以他们父母的官员身份是公众应当知道的,是与公众有关的事情,不单纯是个人私事。

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有效行使宪法规定的监督权,并防止权力滥用、徇私舞弊,不管郭某亲属是否官员,也不论是否会利用权势施加影响,都应当对其权势背景的质疑给予明确回应。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2月16日文/吴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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