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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天价收费是救人还是抢钱?

2015-03-03 08:28:09 胡建兵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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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下午4点多,来自溧阳的彭先生驾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彭先生车中两人受伤,随后,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往高淳医院,因为伤势较重,高淳医院建议将伤者转院至南京。随后,一辆车牌为苏AUE139的救护车从南京赶到高淳,将伤者送至军区总院。随后,救护车要求彭先生的亲属支付3600元费用。(3月2日 中国新闻网)

平心而论,120救护车外出救治病人,是有一定的成本的,医院向使用救护车的患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是应该的,患者和患者家属也是能够理解的,即使收费高一点可以理解,但前题是收费合理,必须明码标价,更要让患者看得明白。但是,南京到高淳也就不足百公里,却被收取3600元,这就太离谱了。而且发票只开1600元,又不给病人家属一个明确的说法,这里面的猫腻就太大了。

这一事件至少反映出了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这个医院管理混乱。收费应该是有标准的,而这个医院的救护车收费却没有一个标准,随工作人员乱喊。二是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太差。不管怎么样,向病人家属收费应该说清楚这些费用的组成,而这些工作人员却把费用弄成了一笔糊涂帐,没向病人家属作任何解释。三是反映出这个医院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向病人家属收取3600元,却只开1600元的票,还有2000元到哪去了?因此,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人生了病,本身是件十分痛苦的事情,120救护车应该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尽可能的减轻患者负担,坚持低廉收费,让利于民。而这个医院忘记了自己的公益属性,收取天价费用,无异于趁火打劫在“抢钱”。如果患者家属不较真,如果事件没有引起关注,也许这笔天价收费就成为一笔糊涂帐了。不知这些救护车还会向多少病人和病人家属去勒索,不知有多少乱收的费用装进了某些人的腰包。

天价的背后,实际上最大的症结在于市场的垄断。120借助急救市场相对封闭的政策优势,必然萌生“想收就收”的逻辑。因此,要想防止天价收费,迫切需要公权力介入,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江苏出台办法,规定救护车转运病人不再“协商定价”,而是由政府说了算——按单程、打表收费,既让老百姓心里有谱,又让急救中心收费有据,不知为何,这家医院没将这一好办法落实到位?

当然,光规范收费还不够,还必须回归公益。急救车或者说救护车救助危重病人或者伤者等,是一项公益性活动和公共服务事业。因此,无论是处在尊重生命,还是完善医疗公益属性的角度来讲,救护车在收费标准上,不能完全向市场看齐,而应该本着减轻患者负担的原则,略低于市场标准,让利于民。而且,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不妨效仿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救护车实行全免费服务的做法,还其公益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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