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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消费不妨从“高回扣”转向大众模式

2015-03-10 08:58:39 伍鸿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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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价20多元一盒的抗癌中成药芦笋片,医院售价达180多元。”当前,一些抗生素新药、抗癌类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普遍存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药品公司董事长:90%药品有50%降价空间。两会代表委员表示,药品药材的质量关系到群众健康,药价的高低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3月9日《北京日报》)

药价虚高问题,已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全国人大代表议题,针对虚高的药价,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措施,比如说卫计委提出“九不准”严禁收受回扣和红包,也对收受医药回扣问题有较严格的处罚。然而,虚高的药价还是没有降下来,某些药价反而出现越降越升的现象。而这一次医药集团老总主动暴出虚高药价,称药品有50%降价空间。这应当是实情,在笔者看来,这个数据应当还是有所隐瞒,虚价空间可能更大。

政府工作报告中,年年都提要把药价降下来,相关的一些制度也不能说不严苛。如果能按期执行,其收效应当会是满意。事实却恰恰相关,一些低价药从市面上消失了,改成包装换面,以高价的姿态显现。这在笔者看来,主要根源是药价消费模式的转变。向大众透明药物底价清单,让广大消费者有选择权,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我们常说,卫计委一边打击医药回扣,但还是有一些医生,敢与政策相对抗,这与长期形成的以药养医的模式是分不开的。无回扣,国家也没有出台好的医师劳动收入分配公平机制。过去,收医药回扣成风,已不是什么秘密。相对于药企,他们追求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抬高药价他们能从消费者口袋里赚得更多,也就热衷于在计算医药市场价时,早就把药物回扣算在内。即使医师都不收受医药回扣,那这计算好的钱不是给药商赚去了就是成为了医院集体的福利。

问题正是在此,要完全摒弃医药“高回扣”,就应当向患者透明医药底价,让患者对药物有选择权,医师对同类药物有建议权。也就是说药品应当向一般消费品一样,让大众自由选择。这样的医药市场才是开放、竞争和自由。药价自然也就会受到市场机制调节。而当下是,药品是医师开的,大都是商品名,患者没有选择权。笔者认为,医师开药应当向患者说明缘由,仅开药物化学名在行使医师建议权时,要遵循同类药从低到高的原则。同时消费者更应当摒弃高价药就高疗效的错误认识。

药价消费如能从“高回扣”转向大众模式,可以预见,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开放自由市场调节药价模式才能到来,同时相关部门更应积极响应,对“高回扣”药品监管列入司法介入范畴。不然,一切都可能是空谈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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