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税率之争”凸显“中国式立法民主”

2015-03-11 07:56:06 杨维汉 梁建强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两会特刊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体现“税收法定”的条款与去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二审稿相比,删去了“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这一变化引发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相关内容是否应该被删减引发的“税率之争”,凸显了“中国式立法民主”,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氛围。

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征税,必须得到法律授权。立法法修正案三审稿中,专门提及“税收法定”原则,这既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相关要求,也是对我国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而“税率”等相关表述在草案中被删除引发的争论,充分体现了代表委员和公众对于“税收法定”原则真正在法律中落实的期待,也体现了“中国式立法民主”在推动高质量立法进程中,正发挥着更多作用。

梳理此次“税率之争”的由来,不难发现,支持删减者与反对者各有其理由。支持者认为,税种本身就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等方面,进行删减并无不可;而反对者认为,如果“税率”等内容不写进法律条款,容易造成立法概念含混不清、立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容易打折,进而导致税收在日后执行层面依然“任性”。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税率”二字之所以成为百姓关心、担心的焦点,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妥善对待此次“税率之争”,意义不言而喻。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民意不能缺席。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税率”这两个字成为立法争议焦点,不仅为普法创造了条件,还为借助“中国式民主”平台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了契机。

立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法律如何规定才能既符合人民群众愿望,又能在实践中更好地体现法治原则,是对“中国式立法民主”切实发挥实效的考验。广纳民意民智,在审议法律条文时“咬文嚼字”、逐字推敲、务求精准,是确保法律权威、准确与科学的必然要求。

此次“税率之争”,删减或者保留的本意,都在于让法律更好地发挥作用。如何确保法律规定能够精准覆盖,消除可能存在的“模糊地带”,其实是比探讨“删减或保留”孰是孰非更为重要的命题。在立法博弈中探寻共识,让“税收法定”原则不打折扣,方能坚定百姓对于法治的信心,方能更好地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