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财政性教育投入的“法定支出”红线,必须回答两个问题。其一,我国教育财政性教育投入已经得到保障了吗?其二,目前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的体系已经健全了吗?】 今年是修改后的预算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这部被称为“经济宪法”的法规有一处修改颇引人注意:该法案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重点支出一般不同财政收支增幅挂钩的要求,删除了以前预算审查和执行中涉及法定支出的规定。其中就包括不再提教育财政性投入要占GDP的4%“惯例”。不少代表委员在对此肯定的同时,也担忧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教育等领域投入取消“法定支出”红线后,教育支出占比会降低、会再度陷入“差钱”境地。(新华社3月10日) 取消财政性教育投入的“法定支出”红线,必须回答两个问题。其一,我国教育财政性教育投入已经得到保障了吗?其二,目前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的体系已经健全了吗?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表面上看,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已经得到保障了吗?未必。我国在1993年制订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到“本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应达到4%”,可是,这一目标直到2012年才达到。需要注意的是,2012年教育投入达到GDP的4%,不意味着此前那么多年的欠债就补上了——我国学前教育入园率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义务教育严重不均衡都与欠债有关。按照教育界的测算,我国要实现扩大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目标,财政性教育投入至少要达到GDP的5%,而不是满足于4%的水平——这一投入水平连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投入水平也没有达到(2003年,全世界平均投入水平为5.1%,发展中国家为4.1%)。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我国目前的教育经费预算、拨款、执行,还是以行政为主导,这带来的问题是,我国教育投入长期得不到保障,教育一直缺钱花,以及个别一些地方乱花钱,教育经费被用于形象工程,或被挤占、挪用、侵占,就与这一拨款体系有关。今年两会上,教育部门证实,去年有1000亿教育预算没有花完,这不是说教育投入多了,而是暴露出教育拨款体系的漏洞。 假如这一拨款体系不改革,那么,在取消教育支出的法定红线之后,教育投入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很可能重演,而公众也难以用法定支出比例去督促政府——本世纪初的10年间,每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没有少拿4%去督促政府,才督促出2012年达到法定支出红线的结果——而且,也难以确保每一分教育投入都用到刀刃上。为此,有必要继续明确教育支出的法定红线,不是上个世纪90年代确定的4%,而是明确到2020年,达到5%的投入水平。当然,具体达到怎样的投入水平目标,需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相适应。 另外,必须改革我国的教育拨款体系,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由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教育拨款预算,并监督政府拨款,检查教育拨款使用效果。 如果能建立这样的拨款委员会,那么,教育支出的法定支出红线可以取消,因为拨款委员会,会结合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预算,并监督政府执行。这是保障教育拨款的重要机制,也是我们改革教育拨款体系的一个努力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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