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洋楼风貌独特,虽然破旧,但景观改造也须保持原有风格(图片来源:海都网) 施工可以重来,老建筑折腾不起 李秀霞 对烟台山麦园路一带的景观整治,设计方在设计图纸上,完全依《规划》而行,本着修旧如旧,保持原样的原则。然而,真正实际施工中,却完全变了样:要么加装阳台,挡住了百年刻字;要么老墙贴铝板,还被喷涂料;要么将粗大螺丝直接打在立柱的蝙蝠花纹上……施工方的“任性”而为,任意“发挥”,让此番“景观整治”越整越走形,越治越糟糕,实在令人心痛。 据悉,现在麦园路景观整治已近尾声,对能否通过验收,项目设计方将前往现场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将协调解决。而根据已具法律效力的福州市保护老建筑《规划》,亦可依此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问题是,施工可以重来,责任方可受处罚,做为历经岁月磨蚀的老建筑,却实在折腾不起,实在需要人们的悉心呵护,需要真正富于实效的整治。 老建筑“景观整治”,还需“未雨绸缪”。这不仅是法律法规层面的“有言在先”,也不仅是设计层面的“高标准,严要求”,更有施工阶段的目中有“物”,胸中有“法”。不然,再好的“大政方针”,再妙的“施工蓝图”,此处施工层面的“一着不慎”,也将致老建筑景观整治的“全盘皆输”。对此,相关方面应拿出足够的责任心与敬畏之情,实在马虎不得的。 景观整治变“毁容”只缘关门规划 范子军 景观整治的初衷是对有历史价值的老宅进行保护与修缮,施工图是直接交给施工队,现在结果和设计初衷不同,“应该是施工环节出了问题”。这一说法让人实在难以恭维。 老建筑景观整治绝非儿戏,事关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项目设计部门仅仅提供图纸了事,至于施工方怎么做、会不会走样或造成破坏则不闻不问,等到整治工程接近尾声、毁容已既成事实,才表示“协调解决”,如此关门规划显然是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怎能将责任推给施工队? |
相关阅读:
- [ 02-02]保护古建筑,必须“守土有责”
- [ 10-15]活化古建筑,才是最好的保护
- [ 07-21]古建筑告别“先斩后奏” 还待处罚“通电”
- [ 06-19]别总是卖完地才想到保护古建筑
- [ 04-18]保护古建筑从特制身份证开始
- [ 04-17]“严禁外迁”保护得了古建筑吗?
- [ 04-09]争议成龙捐宝不如反思古建筑保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