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治理治霾不能放松问责

2015-03-23 11:26:10 乔子轩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正式发布,今年起,四川对各市(州)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制度,每年初各发放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年终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州),将分档扣收预下达的激励资金(3月22日《新华每日电讯》)。

每年发放相当额度的治霾激励资金,足见四川治霾的坚定决心和迫切愿望。如果各市州完全将制度设计不折不扣落实,激励治霾毫无疑问是一副治霾特效药,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如果激励治霾仅仅是发点治霾激励资金,而没有更严厉的治霾问责机制,治霾实际效果不可避免有打折之忧。

平心而论,对于不少地方而言,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并不多,年底适当扣收哪怕是全部扣收,也是不痛不痒。特别是对依靠粗放式发展的地方,500万元治霾奖励资金与污染企业对地方GDP贡献相比,更是九牛一毛,如果完全按照年初激励目标落实,无疑是影响地方经济发展指标。这导致一些政绩观错误的干部,依然只看眼前不重长远,边污染边治理,使得治霾激励资金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治霾是一项系统工程,每一项治霾举措都要提高治霾精准度。深入落实激励治霾,既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更要突出责任追究,依照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完善与治霾工作实际相配套的地方党政领导政绩考核机制,以此倒逼地方领导干部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引,把治霾奖励资金用在刀刃上,将新环保法落到实处,从而达到激励治霾的最大成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