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传单骗钱” 部门不能无视
2015-03-27 09:21:54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厦门刘先生:最近一周,我乘3路车去上班,发现在金榜公园站或文灶站,经常出现一名50多岁的男子上车发传单,名义上说“谁给惠惠点亮眼睛”。但去年我曾经看过以“为眼癌女孩筹款”进行诈骗的报道,那张传单和我最近在公交车上看到的一模一样,我敢肯定这男的是骗子。(3月26日《海峡导报》) 其实,要戳穿并不是难事。 行人乘客可以把这种现象当成“闲事”,爱问不问,爱给不给。但是作为政府相关单位却完全不该视若不见。 如果是骗人的勾当,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就一点也不容小觑。其不仅仅是欺骗行人和乘客的几十块钱,还是在侮辱和践踏人们的善良和爱心。社会风气和道德之所以有今天的下滑,人与人之间失去了诚信,正是因为有这样一种人的坑蒙拐骗。 如果相关部门将此当成“闲事”而视若无睹,那就是一种失职。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