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督公车私用知名的“广州区伯”区少坤,这下名气更大了。3月26日,区少坤在湖南长沙被当地警方以嫖娼名义抓获。长沙警方透露,当天接到群众举报,民警赶到现场查处,抓获两对正在卖淫嫖娼的违法嫌疑人,其中包括区少坤,区对自己实施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区伯监督公车私用已有8年之久,他每天带着两部手机,穿行在广州的大街小巷,搜寻每一个公车私用的证据,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很多公权机关,都有过被区伯抓拍、曝光、投诉的经历。这次区伯从广州赶赴长沙,也是为了“跟拍”广州公车涉嫌私用之事。3月26日,他在微博中曝光了在长沙发现的两起广州公车私用事件,其中一起涉事车辆为广州警方的公车,并公开向广州市纪委官微举报。几个小时后,他就因嫖娼被长沙警方抓获。世间竟有如此“巧合”?不少人很自然产生一种怀疑:这很可能是广州警方求助长沙警方,两地警方联手做“局”,将区伯陷于一个狼狈不堪、颜面尽失的境地,目的就是要用合法的手段,对区伯监督公车私用进行打击报复。 如果区伯被抓确系被警方打击报复,那么整个事情就实在太复杂了,做“局”实施打击报复的警方也太可恶了。然而,怀疑区伯被抓是受到了警方打击报复,这仅仅是一种怀疑,除了存在逻辑上的“恩怨”和时间上的“巧合”,目前没有任何像样的证据能够证实这种关系。从“人性恶”的角度判断,不排除广州警方存在对区伯实施打击报复的动机,他们在技术手段上也具有一定的便利条件和优势。但是,证据呢?没有过硬的证据,所有的怀疑都只能停留在怀疑的层面。 退一步讲,即便区伯被抓是受到了打击报复,但他嫖娼是确有其事呢,还是莫名其妙被人下了套?区伯监督公车私用多年,长期与包括警方在内的公权机关打交道,对可能被人构陷、被打击报复应当怀有高度警惕,岂能轻易被人下套?从警方的角度看,区伯是颇有影响的名人,即便要对他构陷下套,也一定要万分谨慎,做到万无一失,否则如果露出破绽,警方将陷入无尽的尴尬被动。综合上述两方面,笔者愿意相信,区伯在长沙嫖娼确有其事,被警方查处对他而言并不冤枉,但不能据此认为他受到了陷害和打击报复——如果一定要说打击报复,目前也只能说,这个结果“相当于”他受到了打击报复。 区伯以嫖娼被警方查处,说它很复杂或许有其道理,但也不妨把问题看得简单一些。首先,如果区伯嫖娼确有其事,那么可以说警方对他的查处无可厚非,但这件事只可能影响人们对区伯个人“私德”的评价,而不会影响人们对区伯从事的监督公车私用这一“公益”事业的评价。看到区伯以嫖娼被抓,人们会感叹人性是复杂的,会对区伯身上发生这等不堪丢脸的事感到痛心,但人们不会简单地认为,所有监督公车私用者都是私德有亏之人,所以监督公车私用也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私德有亏者也有从事公益事业的权利,只要他的私德所亏不影响他对公益事业的付出——区伯虽然以嫖娼受到查处,但他仍然可以像以前一样,理直气壮地抓拍、曝光、投诉公车私用,任何人都不能因为他的这次不光彩经历,而蔑视他监督公车私用的威力和影响。 其次,即便人们关于区伯受到打击报复的怀疑、猜测挥之不去,但此事也并不会产生“杀一儆百”的震慑效应,不会对社会上的区伯们监督公车私用形成致命的打击。如前面所说,人性的确是复杂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弱点、缺点甚至“原罪”,如果有人处心积虑设套构陷进行打击报复,相信很多人都难免“上套”、“中箭”。假如出现这样的结果,一方面只能理解为这是监督公权、从事公益必须承受的风险或付出的代价;另一方面,这在客观上只会促使监督公权、从事公益的人更加严于律己,务求洁身自好,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在私德上无可挑剔的人,一个在公信上无懈可击的人,一个让设套构陷打击报复者无从下手的人……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