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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被判刑环保法不再是棉花棒

2015-04-01 15:13:30 钱夙伟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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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下指令,要求下属将超标几十倍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厂外,导致厂区外环境遭受污染。

近日,集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名总经理及其下属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获刑。(3月31日《海峡导报》)

其实,《刑法》中本来就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环保法也明确规定,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严重污染环境的惩处,早就有法可依。然而,排污要“吃官司”,许多企业以为只是“狼来了”的喊喊,现在厦门这名总经理获刑,无疑具有震慑意义。

毋庸置疑,现在不少企业不惜以危害环境和社会为代价排污,以致污染愈演愈烈,一个主要的原因是法律缺乏威慑力。过低的违法成本,让不少企业权衡“利弊”之后,甚至宁愿被处罚。

遏制污染,就得动真格地依法治污,让“污染环境罪”不再是墙上的老虎。本来,法律就应当是悬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一旦违法,随时都要受到惩罚,每次都要付出惨重的得不偿失的代价,这把剑才有威慑力。

半个月前,李克强总理表示,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厦门的这个判例,无疑显示出了杀手锏的威力。但愿这名老总的吃官司,能警醒更多的老总,别再把排污不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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