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找警方,“碰瓷”就心慌
2015-04-17 14:42:53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顾客大喊“我吃到钢丝”,餐厅老板无奈赔钱。凭借这样的“吃钢丝”闹剧,陈某三次作案,前两次共骗得6000多元。近日,陈某因犯诈骗罪在思明区法院受审。这次陈某在鼓浪屿说吃到钢丝,自己要到医院检查,向餐馆林老板索赔好几千元,林老板觉得金额太高,于是陪同陈某到医院检查。但检查结果没有问题,林老板怀疑陈某是借机讹诈,便立即报了警。(4月16日《海峡导报》) 如果提供给消费者的菜肴有杂物,消费者受到影响,向饭店老板索赔也在情理之中。而一些餐饮经营者,发现顾客投诉后,不是了解真相,却是生怕他人知道饭店卫生有问题,立即与投诉者协商赔偿事宜,也就让专业“碰瓷者”寻找到发财机会。只要老板怕对簿公堂影响生意,就只有被动挨宰的分,也助长了“碰瓷者”的欲望。 由此我们认为,以后遇到明显有“碰瓷”嫌疑的,应该坚决报警,这样“碰瓷者”就会现出原形,从而还饭店清白。这真是:纠纷找警方,碰瓷心就慌。 |
相关阅读:
- [ 04-17]碰瓷表情帝
- [ 07-24]防碰瓷,不能靠行车记录仪
- [ 07-24]碰瓷男被碾 首先是一出悲剧
- [ 07-23]碰瓷别碰女司机?
- [ 07-23]“碰瓷”遭碾该当何罪
- [ 11-22]孩子遭遇“狼太婆”,依法处理不可含糊
- [ 08-01]那些网络谣言和“阴谋论”是怎么来的
- [ 02-27]碰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