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高学历、高职称才能查阅古籍?

2015-04-20 09:02:28 广州日报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有市民反映,根据首都图书馆历史文献阅览室规定,阅读该阅览室图书需要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凭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研究人员,这一规定被读者质疑“有歧视嫌疑”。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此规定,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古籍等历史文献,减少使用频率。(4月19日《北京青年报》)

高学历不该是查阅古籍的通行证

@何勇:古籍文献,不同于一般图书。古籍文献,不只是图书馆的镇馆之宝,最关键的是绝大多数古籍文献本身就属于文物,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是一般图书没法比的。市民大量使用、翻阅古籍文献,尤其是不需要翻阅古籍文献的市民,出于好奇心等因素,不规范、不专业的使用、翻阅古籍文献,不利于古籍文献的保护,图书馆在保护古籍文献上确实存在巨大的压力。从这个角度说,图书馆确实有苦衷。而且,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保护的原则之一就是“合理利用”,限制古籍文献的使用有合法依据。

但是,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机构,面向全民开放,那么市民在翻阅古籍文献上的地位就应该是平等的,不应在学历、职称的高低上存在贵贱之别。图书馆规定只有高学历、高职称人员才可以翻阅古籍文献,实质上就是对确需查阅古籍文献的低学历、低职称人员的歧视,这一点毋庸置疑。

事实上,高学历、高职称并不是必用古籍文献的衡量标准,低学历人员完全有可能需要查阅古籍文献,不能武断地判定只有高学历、高职称的人才需要查阅古籍文献。

在笔者看来,保护古籍文献,与其在学历、职称方面设置种种障碍,不如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方面,治标之策是,读者查阅古籍文献,必须提交使用的目的、证明,尤其是提交具体古籍文献资料的书名,由图书馆管理人员找出,供读者使用,禁止读者在图书馆中自行寻找、翻阅。另一方面,治本之策是,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加古籍文献修复队伍,加强古籍文献的整理、修复、抢救和保护工作,从源头保护好古籍文献。

古籍保护须借力现代技术

@符向军:古籍借阅上的“学历门槛”,不但人为地剥夺了普通人阅读、学习的平等权利,涉嫌违法性“歧视”,有违全民阅读宗旨与图书馆的公益性质,而在古籍保护上,“学历门槛”本身也缺乏科学性。

古籍保护,重在当代,利在千秋,需要现代技术担纲,要在原本保护的直接保护基础上,充分运用各种现代化科技手段,做好古籍的再生保护、间接保护工作,包括缩微复制、影印出版、电子扫描和光盘存储等,从而使古籍化身千百,永久传承,福泽民众。

“借阅歧视”背后,是影印本阅读、电子阅读等现代化、保护式阅读方法的缺失,说明古籍保护措施捉襟见肘、乏善可陈,至今还停留在原本保护这种最原始、初级手段层面。4月23日“世界图书日”来临之际,古籍保护的乏力,古籍小众化阅读而非惠泽大众的人为藩篱,更应引起图书管理者、古籍保护者与全社会的足够重视。

借阅古籍看“文凭”也是一种病

@武西奇:借阅古籍看文凭患的正是“唯学历”病,得抓紧医。否则,只把古籍供给高学历人才或专业人员用于学术研究,无疑是对古籍存在价值的最大偏见和浪费。尤为重要的是,这样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又如何让群众在精神与文化上有更多的获得感。

今年,倡导全民阅读被再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充分体现了全民阅读推广在国家层面越来越受到重视。在这么一种语境下,我们有理由期待,首都图书馆能以实际行动回应公众诉求,莫让“唯学历”规定阻碍了全民阅读的脚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