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6家污水处理厂因在27天内被发现两次超标排污,被开出总额2047.57万元的罚款。这是自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河北省环保部门首次开出的“按日计罚”罚单。河北省一名环境监察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对污水超标排放企业最高处罚金额只有20万元,对企业形不成震慑力,而新《环保法》提出按日计罚等刚性执法手段,为环保执法提供了利剑,并极大提高了违法成本。(4月21日新华社) 新《环保法》自今年实施以来,“按日计罚”虽然在各地屡有试点,但金额都不大,多数在几十万元之间,与以往的罚金相比,并没有实质的增多。这也一度让人质疑:“按日计罚”会不会沦为一种新的形式主义?不过这次在河北,首次实行“按日计罚”便开出天价罚单——2047.57万元,这样的罚单,在公众看来是大快人心的,没有执法的严厉,显然难有治污成效。 这说明新《环保法》来的是真枪实弹,大刀阔斧针对污染进行治理。毕竟,我国经济发展建设进入新阶段,对绿水青山,对美丽家园的建设的需求也写入到国家顶层设计层面。发展思路的转变才能为经济的可持续提供可能,灰色GDP的老路子必须停掉。 实际上,按日计罚本是新《环保法》的规定,用更为精细的时间计量单位来提升违规成本,同时也彰显治理污染之决心。只不过从新《环保法》颁布以来,被亮剑的企业并不多,因而成了十足的“新闻”。执法严厉,我们要为河北环保执法部门点赞,但另一方面,全国各地,类似的按日来严厉处罚排污企业的新闻并不多见,这也可以折射的是治污之路还需各地依法严厉执行,让执法变成常态。 而且除了严厉的经济处罚之外,把违法排污企业纳入“黑名单”、强化刑事追究的力度也不可或缺,同时国家也需要设立针对治污相应的职能与科研机构,助力企业改革升级,并对于治污成效卓越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等方法都可以提上议程。这样,才能真正使新《环保法》成为悬在违法企业头上的“一把刀”,促使企业不敢逾越法律底线。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