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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过度放大划车者的“身份效应”

2015-04-23 07:53:35 任启鑫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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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舒城路一省直机关宿舍小区,近一段时间来,停在小区里的多辆汽车被人划伤。为此,小区特意安装了监控设施。4月20日,小区又有两辆轿车被划,而监控恰好拍下了划车人——该小区居民许某某。记者了解到,许某某是一名省直机关的副厅级退休干部。据许某某的家人称,划车是因为小区内乱停车现象严重,常导致老人行路难。目前,辖区警方已协调此事,许某某答应赔偿两辆轿车的维修费用。(4月22日《安徽商报》)

作为一名德高望重的离退休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成为理性和守法的代表人物,动辄破坏他人财产,显然要受到公众指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倘若把全部矛头都指向这名退休干部,甚至过度放大当事人的“身份效应”,就有本末倒置的嫌疑了。

一方面,实施故意划擦车辆的行为,无论“肇事者”是什么身份,出于什么原因,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有关方面对此事的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当事人的认错态度是好是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当事人只是一名普通市民甚至是弱势群体,也不能“另眼相看”,否则最终受到伤害的是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过度聚焦和放大当事人的“身份效应”,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处理。该小区是一个省直机关的宿舍小区,长期以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常常导致老年人行路难。那么,小区物业等方面是否对这一乱象进行过清理规范?须知,小区为了查找划车人快速地安装了监控设施,但为何就不能为方便老人出行做一点其他的事呢?

当然,退休干部许某某可以向物业、小区甚至社区等多方进行反映,并督促他们对乱停车现象进行整顿。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理性的维权方式往往会让人们“伤不起”。不仅仅是时间、精力等方面的消耗巨大,关键是受理部门一副对维权者爱理不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工作态度,让群众对维权丧失了最起码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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