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厘清男孩变“干尸”之谜应重在正本清源

2015-05-04 07:58:42 徐甫祥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河南信阳市救助站一名13岁男孩王志强疑因饥饿死亡成“干尸”一事已经过去10天了,但还有太多的谜没有搞清楚。日前,信阳市已成立由市纪委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就此事展开调查。(5月2日《新京报》)

尽管有着智力缺陷,但走失前还活蹦乱跳、体重足足90多斤的小志强,何以仅仅相隔半年,就变成了一具仅30余斤、遍体伤痕的“干尸”,何况他走失后一直处于派出所、救助站、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及医院的“救助”体系之中,并非流落在荒郊偏野。谁来破解这走失男孩变“干尸”的谜中之谜?

尽管公众正在等待真相逐步浮出水面,当事各方亦还在作破绽百出的辩解,但媒体不断披露的事实已经彰显当地救助体系存在的诸多弊端。厘清疑问,还原本相,不仅仅是追究某些人的责任,更重要的是找准症结,正本清源,让小志强的悲剧不再重现。

谜中谜的第一个焦点显然是当地派出所。小志强父母报案的派出所,与接收小志强并将其送往救助站的派出所仅相隔4公里,且属同一个分局。仅仅以孩子智力缺陷无法交流及信息没有联网的理由太过苍白:即便无法从孩子口中获取有用的信息,即便计算机系统形同虚设,如果同一个分局内部都不能彼此沟通,信息共享,那么,其工作效率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对于接收到的走失儿童,不去做多方查访,而只是往救助站一送了事,这其中是否有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因素?

据信阳市民政局通报的材料,小志强到救助站后,因该站面临房屋改造,当天就被送往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下属的新天伦老年公寓。这里面有2个疑点:救助站接收孩子后为何不向社会发出查询信息,就像后来在报上刊登“死亡公告”一样?移送老年公寓代管后,是如何过问的?对后来发生的事情是一无所知,还是熟视无睹?

小志强走失后,除在医院抢救外,大部分时间是在新天伦老年公寓度过的。应该说,小志强的饥饿、身上的伤痕以及后来的“干尸”惨状,都是在这里形成的。据曾经在这里工作过的一名护工透露:救助人员在里面都吃大锅饭菜,每人一小团饭,一勺菜,再想吃就没有了,很多人都吃不饱。院长经常打孩子,有时用扫帚,还有时用木棍,打得可狠。尽管还只是一面之词,但小志强的惨状似乎可从另一个角度印证这一切。无论该公寓负责人如何辩解,相信日后的调查结论会说明一切。

揭开小志强何以变“干尸”的谜中谜更需关注的一点是,小志强在当地派出所、救助站、老年服务中心所遭遇的一切,是个案,还是普遍性的问题?如果是后者,症结何在?又该如何整改?说到这里,有一个话题不得不提,那就是当地的救助体系是把救助对象当作亲人、处处施以关爱,还是视为包袱、惟恐避之不及呢?小志强之所以变“干尸”,其中是否有看作是“包袱”的缘故?这才是尤为关键的问题。

这个几天前的新闻,由于当事各方自相矛盾的各执一词,真相仍然迷茫,有待下文分解。笔者之所以再度关注,原因亦在于此。尽管往事不堪回首,但此案呈现的谜中谜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所有在小志强变“干尸”的惨剧中负有责任的人员,无论是渎职,还是违法违规,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对于救助体系中的弊端,应正本清源,不然,很可能还会有第二、第三个“小志强”出现,这是公众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