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不合理低价”,应该由谁说了算?

2015-05-04 16:12:05 高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日前,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从5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将展开治理“不合理低价”专项行动。这意味着此前以企业为主导进行混战的旅游市场,将首次迎来政府参战。(中新网 5月4日)

我国旅游市场发展迅猛,但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而来,旅行社、景区等市场各方为争夺游客不遗余力,甚至通过不正当竞争,采取“零负团费”等低价手段招揽客户。如此恶性竞争,一来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二来最终为不合理低价买单的是游客,直接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然而,所谓的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目前并没有一个权威而严格的定义。《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同样,并未对不合理的低价作出详细的解释。因而,国家旅游局在开展治理“不合理低价”专项行动时,确认“不合理低价”,应该由谁说了算?

国家旅游局为了整治完善问题日趋复杂的旅游市场,加快市场监管步伐,初步对“不合理低价”进行了认定。但这一认定仍然似一个初生的婴儿,成长的空间依旧很大,完全以这一认定来指导工作值得商榷。因而,认定“不合理低价”,听取一家之言,莫如博采众长。

旅游“不合理低价”蔓延,游客首当其冲。对“不合理低价”行为的认定,当充分考虑处于低价中的旅客群体。游客受低价诱惑,购买旅游服务,一旦此价格处于“不合理”区间,要么旅客旅行质量和服务大打折扣,要么要在低价的基础上付出更大的财务成本。因而,考量“不合理低价”行为,游客的声音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同时,价格行为是一种市场行为,但市场行为的主体要遵循市场的游戏规则,明显低于经营成本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是“不合理低价”行动严厉打击的对象。因此,旅游市场主体,包括旅行社、景区、酒店及网络销售市场,对市场价格的形成和规范义不容辞。认定“不合理低价”同样需要调研市场主体合理价位,倾听其理性声音,否则,一旦市场主体行为有“擦边球式”瑕疵,政府依然一味打击,俨然成了歪嘴婆娘跌跤——上错下也错。当然,作为旅游市场的直接参与者的导游群体,其来自一线的话语同样值得关注,征求他们对“不合理低价”的真实看法,利远大于弊。

不得不提的是,在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赋予准确定义后,同样需要征求社会公众、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对打击对象、范围、尺度作出合理且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只有这样,才能让真正“不合理低价”在旅游市场无处遁形,让合理稳定的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