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以便民、利民为导向,及时清理那些添堵、僵化、繁琐的“规定”,减少那些“奇葩证明”,简政放权才能落到实处,百姓才能得到摸得着的实惠】 前不久,李克强总理在会上表示,让百姓证明“我妈是我妈”,是“天大的笑话”。话音刚落,“奇葩证明”再添新证:2013年,当时未婚的张女士在安徽购买了一套期房,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已出示未婚证明。今年3月,她在准备和已领证的男友入住新房时,竟然被要求证明她在购房至结婚期间未婚。张女士对此提出质疑,工作人员坦言,这个证明意义确实不大,但“规定就是这样”。(5月12日《安徽商报》) 无独有偶,据媒体报道,四川一对90多岁的老夫妇在补办相关手续时,竟被要求证明“老两口是老两口”,也遭遇不小麻烦。从证明“我妈是我妈”,到证明“结婚前是未婚”,各种“奇葩证明”已经饱受舆论诟病,然而,当被问及为什么需要这些证明时,工作人员的回答通常都是“规定就是这样”。 一句“规定就是这样”,着实让人无言以对。从媒体报道来看,其实一些工作人员自己也知道,有些证明实在是“意义不大”。但是,他们仍会严格遵照“规定”办事,很少去思考:那些已经过时的“规定”,是不是该更新或被废止? 之所以时不时出现一些“奇葩证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某些职能部门一直在沿用以前的工作套路,而有些“规定”甚至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印记。如今各个领域的形势都在不断发展,如果各种规定过于陈旧,办事人员机械套用以前的工作模式,无疑会因沟通不畅而产生冲突,给百姓办事添堵。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中央要求简政放权,并不仅仅意味着要给行政审批事项做“减法”,给政府部门的各种“规定”及时打好“更新补丁”,也是题中之义。 首先,是否便民利民应该成为判断“规定”是否需要调整的依据。在这方面,四川省“综合政务大厅”的改革方案,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借鉴的思路——四川通过建设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承担行政审批职能任务,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同时在政务大厅公开政府的各项审批目录、编制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和基本流程,很多规定都做了调整。通过改革,避免了百姓“跑累了腿”还“摸不着门”。 其次,信息时代已经到来,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移动终端的持续上线,也为清理调整“规定”创造了条件。身处“互联网+”时代,很多公民信息都可联网索取,既然能利用信息网络化技术手段进行网上审批,就没必要让百姓在线下跑腿折腾。能网上办理的一律网上办理,政务大厅则专攻“疑难杂症”,“对症下药”才能审批高效。同时,要配套相关信息资料的网上检索系统,鼓励群众实行“自助式”信息资料检索,一次性提供全套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 此外,我们也必须注意,某些部门仍需遏制“审批冲动”。有人将放权比喻为放风筝,要“舍得放,敢于放,放而要高,高而线韧,收放自如”,而某些部门主观上的不愿放权、下放不同步、“你放我不放”无疑会导致规定冗余现状难除,百姓办事难问题也将得不到应有的解决。杰克·韦尔奇有一句经典名言:“管得少就是管得好。”乍听此言,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可是深入细想,豁然开朗:管得少并非说明管理的作用被弱化了,效率管理,可能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敢于放权并善于放权,既是相关管理部门成熟的表现,也是管理者取得成就的基础和条件。 李克强总理12日出席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时强调,要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只有以便民、利民为导向,及时清理那些添堵、僵化、繁琐的“规定”,减少那些“奇葩证明”,简政放权才能落到实处,百姓才能得到摸得着的实惠。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