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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受虐,法律岂能沦为看客

2015-05-13 17:03:44 刘建国 曹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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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老虎、狮子表演,还可以与老虎合影。”近日,一个名叫“中国东方马戏团”的组织在同安岳东路一商场门口搭起舞台,让人胆战心惊的是,狮子时常对人长啸、张牙舞爪,一头关在铁笼里的老虎则虎视眈眈地瞅着路人,让人心慌慌。在表演节目的过程中,这些老虎、狮子、狗熊、山羊等一不听话就要被抽鞭子,整个表演现场都是让人作呕的臭味……(5月13日 《海西晨报》)

应该说,此类表演行为,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且还严重伤害了动物,应该被严厉禁止。根据报道,该表演节目被相关文化管理部门叫停,而表演现场也已经被拆除,终于让人松了口气。不过,一时的查处和监管,并不是釜底抽薪之举。此类虐待动物的表现,可以频繁的更换地点,而囿于监管力量的不足,很有可能在其他地方再次上演类似的节目。

其实,之所以此类表演节目无法被取缔,关键还是在于法律不彰。诚然,我国林业部门在2010年就下达过《关于对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禁止虐待性动物表演。同年,住建部门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要求城市动物园及公园停止动物表演。但是,上述规定只是部门规章文件,并没有法律约束力,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并没有相应的惩罚方式,无法起到较好的监管和惩罚作用。

现实中,类似虐待动物的行为并不少见,但是我们只能停留在道德层面的谴责,却没有任何手段予以制裁。法律真空面前,只要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动物可以被肆无忌惮的虐待,并且不会承担应的责任。在利益诱惑下,自然会出现类似的虐待行为,甚至愈发泛滥。

面对虐待动物行为,法律不能沦为看客。法律制度的完善,法律规定的细化,以及追责规定的落地,都需要进一步考量和思索。假如,对于虐待动物行为,一直存在法律“盲区”,必然无法倒逼人们善待动物。应该说,善待动物,就是善待自然,更是善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面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法律不应缄默不语,而应该及时阻止和拦截,真正扼住伸向动物的一双双贪婪之手。

短评:无底线满足是家长对孩子的不负责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与马戏团老虎合影是否具有危险,单从带孩子进入一个并未取得文化体育出版局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无资质的表演场所,就是置孩子安全于不顾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样带有江湖气息的演出舞台时刻存在着安全隐患。与此同时,演出参与过程还存在“山羊一不听话,棍棒就敲在了它身上”的行为,这种“动物不听话就被打”的情节无疑是在诱导孩子对动物不友善。而其实,在很多国家,爱护小动物是许多幼童接受的“善良教育”的第一课。

总之,孩子还小,家长应主动树立教育孩子、保护孩子的意识,不一味顺从孩子,不刻意满足孩子好奇心,更不能冒险。应杜绝再带孩子进入无照马戏团,杜绝再让孩子抽打动物,并引导孩子遇有类似情况报警举报,这是我们每个大人的责任。(曹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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